2003年:新闻报导使中国关闭800个恶名昭彰的收容所
2003年刊出的《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一文对中国的影响堪比美国的水门案,为中国新闻史写下关键的一页。本文主角为任职于广州服装公司的年轻民工,因未向警方出示暂住证被捕,最后在收容所中遭严重殴打、被虐而死。
报导刊出后,后续的调查报导揭露收容所普遍存在的虐待和奴役现象,政府因此勒令全国800个收容所全数关闭,并废除允许警察拘留未出示身份证件者的法条。全案共有12名相关人员被判死刑或有期徒刑,但其中不包含警察。《南方都市报》的三位主编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他们在2004年因贪污罪被捕,并被判处最重高达12年的有期徒刑,后来又被减刑。
关于《南方都市报》
《南方都市报》隶属于南方传媒集团,1997年创刊以来以独立、批判之声闻名。该报创立至今,不断发生工作人员和记者遭警方拘留、逮捕、审问的事件。在重重阻碍下,该报仍获得2005 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吉列尔莫·卡诺世界新闻自由奖等多个奖项和殊荣。
上述报导的作者为调查记者李思磐,为中国最知名妇女议题评论家之一,报导曾获拜耳青年环境记者奖、南都新闻奖等多个奖项。李曾任职于《南方都市报》、《南方周末》,文章发表于《中国数字时代》、《端传媒》等平台。
“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
记者 陈峰 王雷
3月17日:在广州街头被带至黄村街派出所
3月18日:被派出所送往广州收容遣送中转站
3月18日:被收容站送往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
3月20日:救治站宣布事主不治
4月18日:尸检结果表明,事主死前72小时曾遭毒打
孙志刚,男,今年27岁,刚从大学毕业两年。
2003年3月17日晚10点,他像往常一样出门去上网。在其后的3天中,他经历了此前不曾去过的3个地方:广州黄村街派出所、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和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
这3天,在这3个地方,孙志刚究竟遭遇了什么,他现在已经不能告诉我们了。3月20日,孙志刚死于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广州市脑科医院的江村住院部)。
他的尸体现在尚未火化,仍然保存在殡仪馆内。
孙志刚死了
先被带至派出所,后被送往收容站,再被送往收容人员救治站,之后不治孙志刚来广州才20多天。2001年,他毕业于武汉科技学院,之后在深圳一家公司工作,20多天前,他应聘来到广州一家服装公司。
因为刚来广州,孙志刚还没办理暂住证,当晚他出门时,也没随身携带身份证。
当晚11点左右,与他同住的成先生(化名)接到了一个手机打来的电话,孙志刚在电话中说,他因为没有暂住证而被带到了黄村街派出所。
在一份《城市收容“三无”人员询问登记表》中,孙志刚是这样填写的:「我在东圃黄村街上逛街,被治安人员盘问后发现没有办理暂住证,后被带到黄村街派出所。」
孙志刚在电话中让成先生“带着身份证和钱”去保释他,于是,成先生和另一个同事立刻赶往黄村街派出所,到达时已接近晚12点。
出于某种现在不为人所知的原因,成先生被警方告知「孙志刚有身份证也不能保释」。在那里,成先生亲眼看到许多人被陆续保了出来,但他先后找了两名警察希望保人,但那两名警察在看到正在被讯问的孙志刚后,都说「这个人不行」,但并没解释原因。
成先生说,其中一个警察还让他去看有关条例,说他们有权力收容谁。
成先生很纳闷,于是打电话给广州本地的朋友,他的朋友告诉他,之所以警方不愿保释,可能有两种情况,一是孙志刚「犯了事」,二是「顶了嘴」。
成先生回忆说,他后来在派出所的一个办公窗口看到了孙志刚,于是偷偷跟过去问他「怎么被抓的,有没有不合作」,孙回答说「没干什么,才出来就被抓了」。成先生说,「他(孙志刚)承认跟警察顶过嘴,但他认为自己说的话不是很严重」。
警察随后让孙志刚写材料,成先生和孙志刚从此再没见过面。
第二天,孙的另一个朋友接到孙从收容站里打出的电话,据他回忆,孙在电话中“有些结巴,说话速度很快,感觉他非常恐惧”。于是,他通知孙志刚所在公司的老板去收容站保人。之后,孙的一个同事去了一次,但被告知保人手续不全,在开好各种证明以后,公司老板亲自赶到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但收容站那时要下班了,要保人得等到第二天。
3月19日,孙志刚的朋友打电话询问收容站,这才知道孙志刚已经被送到医院(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去了。在护理记录上,医院接收的时间是18日晚11点30分。
成先生说,当时他们想去医院见孙志刚,又被医生告知不能见,而且必须是孙志刚亲属才能前来保人。
20日中午,当孙的朋友再次打电话询问时,得到的回答让他们至今难以相信:孙志刚死了,死因是心脏病。
护理记录表明,入院时,孙志刚「失眠、心慌、尿频、恶心呕吐,意识清醒,表现安静」,之后住院的时间,孙志刚几乎一直「睡眠」:直到3月20日早上10点,护士查房时发现孙志刚「病情迅速变化,面色苍白、不语不动,呼吸微弱,血压已经测不到」。医生在10点15分采取注射肾上腺素等治疗手段,10分钟后,宣布停止一切治疗。孙志刚走完了他27年的人生路。
医院让孙志刚的朋友去殡仪馆等着。孙的朋友赶到殡仪馆后又过了两个小时,尸体运到。
护理记录上,孙的死亡时间是2003年3月20日10点25分。
他的尸体现在尚未火化,仍然保存在殡仪馆内。
孙志刚是被打死的
尸检结果表明:孙志刚死前几天内曾遭毒打并最终导致死亡。医院在护理记录中认为,孙是猝死,死因是脑血管意外,心脏病突发。
在向法医提出尸检委托时,院方的说法仍是「猝死、脑血管意外」。据3月18日的值班医生介绍,孙志刚入院时曾说自己有心脏病史,据此推断孙志刚死于心脏病。但是,这个说法遭到了孙志刚家属和同学的反驳,孙志刚父亲表示,从来不知道儿子有心脏病。
同样,法医尸检的结果也推翻了院方的诊断。在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4月18日出具的检验鉴定书中,明确指出:「综合分析,孙志刚符合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虽然孙的身体表面上看不出致命伤痕,但是在切开腰背部以后,法医发现,孙志刚的皮下组织出现了厚达3·5厘米的出血,其范围更是大到60×50厘米。孙志刚生前是一个身高一米七四、肩宽背阔的小伙子,这么大的出血范围,意味着他整个背部差不多全都是出血区了。
「翻开肌肉,到处都是一砣一砣的血块」。4月3日,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解剖孙志刚尸体,孙志刚的两个叔叔孙兵武和孙海松在现场目睹了解剖过程。「惨不忍睹!」孙兵武说,「尸体上没穿衣服,所以伤很明显。」
孙兵武说,他看到孙志刚双肩各有两个直径约1·5厘米的圆形黑印,每个膝盖上,也有五六个这样的黑印,这些黑印就像是「滴到白墙上的黑油漆那样明显」。孙兵武说,他当时听到一名参加尸体解剖的人说「这肯定是火烫的」。
孙兵武说,他看到在孙志刚的左肋部,有一团拳头大小的红肿,背部的伤甚至把负责尸检的医生「吓了一跳」,「从肩到臀部,全是暗红色,还有很多条长条状伤痕。」医生从背部切下第一刀,随着手术刀划动,一条黑线显现出来,切下第二刀的时候,显现出一砣砣的黑血块。
法医的检查还证明,死者的其他内脏器官没有出现问题,「未见致死性病理改变。」
法医的尸检结果表明:孙志刚死亡的原因,就是背部大面积的内伤。
鉴定书上的「分析说明」还指出,孙的身体表面有多处挫擦伤,背部可以明显看到条形皮下出血,除了腰背部的大面积出血以外,肋间肌肉也可以看到大面积出血。
「从软组织大面积损伤到死亡,这个过程一般发生在72小时内。」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一名外科医生介绍:「软组织损伤导致细胞坏死出血,由于出血发生在体内,所以眼睛看不见,情况严重会导致广泛性血管内融血,这一症状也被称作DIC。DIC是治疗的转折点,一旦发生,患者一般会迅速死亡,极难救治。所以类似的治疗,早期都以止血、抗休克为主,目的是阻止病情进入DIC阶段,没有发生DIC,患者生还希望极大。」
3月18日晚上11点30分,孙志刚被收容站工作人员送到医院(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当天值班医生在体检病历「外科情况」一栏里的记录只有一个字:「无」,「精神检查」一栏里的记录是「未见明显异常,情感适切」,初步印象判断孙志刚患有焦虑症或心脏病。
对于孙志刚背部大面积暗红色肿胀,双肩和双膝上可疑的黑点以及肋部明显的红肿,病历上没有任何记录。在采访中,当晚的值班医生承认,由于当晚天黑,没有发现孙志刚的外伤,第二天,「由于患者穿着衣服,也没有主动说有外伤」,还是没有发现孙志刚严重的外伤。
「(护理记录中)所谓的睡眠很可能其实是休克」,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外科医生:「由于内脏出血,血压下降,患者会出现创伤性休克,这是发生DIC症状的前兆之一,应该立即采取抢救措施。」
但是护理记录上,还只是注明「(患者)本班睡眠。」
按法医的说法,孙志刚体内的大出血,是被钝物打击的结果,而且不止一次。「一次打击解释不了这么大面积的出血」,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法医在看完尸检结果以后说。
从尸检结果看,孙志刚死前几天内被人殴打并最终导致死亡已是不争的事实。
更值得注意的是,孙身体表面的伤痕并不多,而皮下组织却有大面积软组织创伤,法医告诉记者,一般情况,在冬季穿着很厚的衣服的情况下,如果被打,就会出现这种情况。
而3月17日至3月20日的有关气象资料表明,广州市温度在16℃—28℃之间,这样的天气,孙当然不可能「穿得像冬天一样」。
那3天,孙志刚在黄村街派出所、收容站和医院度过的最后生涯,看来远不像各种表格和记录中写得那么平静。
至此,抗议的声音从网络走向现实,厦门民众的化工恐慌引起各方关注。
孙志刚该被收容吗?
有工作单位,有正常居所,有身份证,只缺一张暂住证
接到死者家属提供的材料以后,记者走访了孙志刚临死前3天呆过的那3个地方。
黄村街派出所拒绝接受采访,称必须要有分局秘书科的批准。记者赶到天河分局,在分局门外与秘书科的同志通了电话,秘书科表示,必须要有市公安局宣传处新闻科的批准。记者随后与新闻科的同志取得了联系,被告知必须先传真采访提纲。记者随后传了采访提纲给对方,但截至发稿时为止,尚没有得到答复。
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的一位副站长同样表示,没有上级机关的批准,他无法接受采访。记者随后来到广州市民政局事务处,该处处长谢志棠接待了记者。
谢志棠说,他知道孙志刚死亡一事。「收容站的工作人员都是公务人员,打人是会被开除的,而且收容站有监控录像」,谢志棠说,孙为什么被打他不清楚,但绝对不会是在收容站里被打的。在发现孙志刚不适以后,他们就立刻把孙送进了医院。
「我有百分之九十九点八的把握可以保证,收容站里是不会打人的」,谢志棠说。谢志棠还说,孙被送到收容站的时间并不长。
与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一样,收治孙志刚的广州市脑科医院的医教科负责人也表示,孙的外伤绝对不是在住院期间发生的。这名负责人介绍,医院内安装有录像监控装置,有专人负责监控,一旦发现打架斗殴,会立即制止。记者要求查看录像记录,该负责人表示,将等待公安部门调查,在调查结果没出来前,他们不会提供录像资料给记者。
孙志刚是被谁打死的?
民政局认为收容站不可能打人,救治站否认孙的外伤发生在住院期间,黄村街派出所拒绝接受采访。
在离开收容站前往医院时,孙志刚曾填写了一张《离站征询意见表》,他写的是:满意!感谢!感谢!
现在已经无从知晓孙志刚当时的心情,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连写两个“感谢”,是在感谢自己被收容吗?
记者在翻阅有关管理条例并征询专业人员以后,才发现,孙志刚似乎并不属于应该被收容的对象。
在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2年2月23日通过并已于同年4月1日实施的《广东省收容遣送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在本省城市中流浪乞讨、生活无着人员的收容遣送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黄村街派出所的一位侦查员在填写审查人意见时写道:「根据《广东省收容遣送管理规定》第九条第6款的规定,建议收容遣送。」
这一款是这样规定的: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应当予以收容:……(六)无合法证件且无正常居所、无正当生活来源而流落街头的;《规定》中还明确规定:「有合法证件、正常居所、正当生活来源,但未随身携带证件的,经本人说明情况并查证属实,收容部门不得收容。」
孙志刚有工作单位,不能说是「无正当生活来源」;住在朋友家中,不能说是「无正常居所」;有身份证,也不能说是「无合法证件」。
在派出所的询问笔录中,很清楚记录着孙本人的身份证号码,但是在黄村街派出所填写的表格中,就变成了「无固定住所,无生活来源,无有效证件」。
孙志刚本人缺的,仅仅是一个暂住证。但是记者在任何一条法规中,都没查到「缺了暂住证就要收容」的规定。记者为此电话采访广州省人大法工委办公室,得到了明确的答复:仅缺暂住证,是不能收容的。
能够按广州市关于「三无」流浪乞讨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的,仅仅是不按规定申领流动人员临时登记证,或者流动人员临时登记证过期后「未就业仍在本市暂住的」人员。
但不知为什么,在黄村街派出所的询问笔录中,在「你现在有无固定住所在何处『和』你现在广州的生活来源靠什么,有何证明」。这两个问题下面,也都注明是「无」。
成先生已经向记者证实孙志刚确实是住在他处的,此外,记者也看到了服装公司开出的书面证明,证明孙是在「2003年2月24日到我公司上班,任平面设计师一职,任职期间表现良好,为人正直,确是我……服装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为何在有孙志刚签名的笔录中,他却变成了无「生活来源」呢?这现在也是个未解之谜,民政局的谢处长对此也感到很困惑,「他一个大学生,智商不会低,怎么会说自己没有工作呢?」
于是,按照询问笔录上的情况,孙志刚变成了「三无」人员,派出所负责人签名「同意收容遣送」,市(区)公安机关也同意收容审查,于是,孙志刚被收容了,最后,他死了。
孙志刚的意外死亡令他的家人好友、同学老师都不胜悲伤,在他们眼中:孙志刚是一个很好的人,很有才华,有些偏激,有些固执。孙的弟弟说,「他社会经验不多,就是学习和干工作,比较喜欢讲大道理。」
孙志刚的同班同学李小玲说,搞艺术的人都有自己的个性,孙志刚很有自己的想法,不过遇事爱争,曾经与她因为一点小事辩论过很久。
孙志刚死亡后,他的父亲和弟弟从湖北黄冈穷困的家乡赶来,翻出了孙生前遗物让记者看,里面有很多获奖证书。「他是我们家乡出的第一个大学生。」不过,现在孙的家人有点后悔供孙志刚读大学了,「如果没有读过书,不认死理,也许他也就不会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