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兒子被警察打死,母親討回公道

2024年:兒子被警察打死,母親討回公道

2018年,警察將昏迷不醒的孫任澤送到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寧市的醫院,並且聲稱他在拘留期間被水嗆到。孫任澤在43天後去世,在孫母多次要求之下進行驗屍,報告顯示他生前多重器官衰竭,可能是審訊期間警察施以酷刑造成外傷所致,因此展開刑事訴訟。孫任澤離世五年後,八名警察最終因施暴被判處3至13年的有期徒刑。

這篇報導追蹤了孫母為兒子討回公道的過程,以及八名警察的相關法庭訴訟。孫案引發中國網友對警察酷刑逼供的廣泛討論,人權活動人事則引用此案來支持無罪推定原則。本文在網上發表後幾天內就被禁,隨後社群媒體上所有關於孫案的討論也被刪除得一乾二淨

關於《財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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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犯孫任澤之死」

記者王和岩

庭審中,任亭亭數度伏案長泣;休庭前,任亭亭突然從公訴席上站起來,衝台下八位嫌犯大叫:「殺人犯,我不會原諒你們。」被告席上一陣騷動,審判長忙出聲制止。

年逾五旬的任亭亭,家住新疆自治區伊犁哈薩克族自治州伊寧市,其丈夫曾是老資格的警察,後因公殉職。其獨子孫任澤2018年3月27日因涉嫌尋釁滋事遭刑事拘留,被羈押於伊犁州察布查爾錫伯族自治縣看守所。

2018年9月27日凌晨,孫任澤在伊犁州霍城縣看守所接受警務人員長達七個多小時審訊後昏迷,之後輾轉多家醫院ICU。11月9日,一直未能醒來的孫任澤終告不治身亡,時年不滿31歲。

警方表示孫任澤是審訊中要求喝水結果被嗆導致昏迷,審訊人員沒有責任。目睹兒子在病床上遍體傷痕、人事不省的任亭亭無法接受這樣的結論。此後五年,她頂著來自各個層面的壓力,為兒子不明不白的死四處奔走,終於迎來真相大白的時刻。2023年11月6日,一起警務人員暴力逼供致人死亡案由伊犁州奎屯市法院悄悄宣判,八名被告人犯故意傷害罪,一審被分別判處3年至13年有期徒刑。

2018年9月18日,辦案人員從羈押地伊犁州察布查爾錫伯族自治縣看守所將孫任澤提出,帶到伊犁州公安局交警大隊辦案中心地下一層,採用正反背凳子、捆綁、水澆等手段連續審訊近一週。圖:財新 王和岩

 

該案八名被告白震華、何德富、吳學民、劉獻永、師東華、靳博文、崔亮、朱生徳,均為伊犁州公安局及下轄各市縣公安局幹警:白震華,生於1976年8月,伊犁公安局刑偵支隊原支隊長;何德富,生於1962年11月,奎屯市公安局法制大隊原副大隊長、四級高級警長;吳學民,生於1986年12月,霍城縣公安局原副局長、清水河分局局長;劉獻永,生於1991年5月,伊犁州公安局刑偵情報信息大隊原三級警長;師東華,生於1983年8月,新源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原教官;靳博文,生於1985年1月,霍城縣公安局經濟偵查大隊原副大隊長;崔亮,生於1985年7月,霍城縣公安局經濟偵査大隊原副大隊長;朱生徳,生於1976年10月,鞏留縣公安局食品藥品環境偵查大隊原大隊長。

奎屯市法院查明,被告白震華、何德福、吳學民、劉獻永、師東華、靳博文、崔亮、朱生德,在五年前的一起涉惡團夥專案辦案中,實施捆綁、懸吊、毆打、澆水等暴力行為,致被害人孫任澤死亡。法院認為,八名被告作為從警多年的公安幹警,應當能夠預見行刑逼供可能導致的後果,但為了獲取證據刑訊逼供,最終導致被害人死亡的嚴重後果,其行為觸犯《刑法》故意傷害罪相關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構成故意傷害罪。

一審宣判後,白震華、何德富、吳學民、劉獻永、朱生徳等五名被告不服,提起上訴,目前在伊犁州中級法院二審中。

 

「警察說人是喝水嗆死的」

 

任亭亭記得,2018年9月27日晚上8點多,她接到一個陌生電話,對方自稱是伊犁州公安局刑偵支隊警官崔亮,說霍城縣公安局領導要見她,讓她一會兒跟他們走。

自多年前當警察的丈夫因公殉職,任亭亭一直獨居。眼看天色已晚,任亭亭沒有應允。約半小時後,崔亮開著一輛非警用三菱車來到任亭亭家所在社區,雙方在大門口見面。崔亮說,領導找她了解狀況。任亭亭堅稱明天自己才能去,期間,「崔亮不斷到遠處打電話,時間很長」。

一審休庭後,孫任澤的母親任亭亭帶著媳婦、孫女在街上焚燒紙錢,告慰兒子的在天之靈。圖:財新 王和岩

 

六個月之前的2018年3月,任亭亭的兒子孫任澤因涉嫌尋釁滋事,被伊寧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後來被逮捕羈押在察布查爾縣看守所。根據任亭亭介紹,孫任澤是家中獨子,自幼備受寵愛,上初中時父親在工作崗位上突發心梗去世,沒了父親的管教,孫任澤日漸不馴,雖然後來上了警校,但並未從警,一直做生意、開酒吧。據財新了解,孫任澤喜歡交友,而往來大多是背景比較複雜的社會人,前幾年也曾「幾進宮」。

任亭亭與警察僵持到10點半,警察堅持要立刻出發,任亭亭只好叫上先前給兒子請的律師陪她前往霍城。

鄰近子夜,進入霍城縣,車徑直開到霍城縣第一人民醫院(又稱霍城縣江蘇醫院)門診大樓前,崔亮讓任亭亭、律師去二樓ICU,自己沒有進去,遠處還站著一個人。後來任亭亭得知那人叫吳學民,時任伊犁州公安局刑偵支隊副支隊長。

「到ICU門口,我的腿都軟了。」任亭亭說,「我兒子蓋著被單,躺在病床上,身上插滿管子,我哭著叫任澤、任澤,沒有任何反應;右臂露在外面,手腕、肩胛骨各有一道淤青紫紅傷痕,深深凹下去。我一把拉開身上的被單,我兒子全身赤裸,左臂打著夾板,小腿一道道傷痕,好多血痂,睪丸處紅腫…」

任亭亭說,後來她才知道,肩胛骨和手腕上紫紅色傷痕是被用軍帶綁住長時間懸吊造成的,血痂是電擊後留下的。「我問他們左臂是不是骨折了?他們說我兒子喝水被嗆倒在地下,他們往上拉就脫臼了。」

警方拿出保外就醫單讓任亭亭簽名。任亭亭記得病歷稱有偵查人員反映,9月27日凌晨嫌犯要求喝水被嗆後倒地,患者幾天沒有吃飯,精神狀態很差。

「這麼多外傷,病歷為何不寫?」任亭亭質問。

崔亮先前所說的霍城縣公安局領導一直未出現,吳學民說領導不在縣內。任亭亭拒絕簽字,「吳學民很著急,走來走去,不停打電話,像熱鍋上的螞蟻」。

半夜兩三點,任亭亭回到伊寧的家。「我大姊一直在等我,我全身發抖,哭著跟大姊講了這個事情。」任亭亭說,這一夜她和家人沒闔眼。

天亮後,任亭亭和家人、律師又去霍城縣第一人民醫院。ICU門口站著輔警不讓進,任亭亭找到參加搶救的馬某娜醫生,「她一聽我是孫任澤的母親,說我啥都不知道,拔腿就跑。我追上去攔她,說你也是做母親的人,看見自己的兒子成了這樣,難道不該弄清楚嗎?她說你去找院長吧」。任亭亭沒找到院長,參與搶救的醫生告訴她,警察說人是喝水嗆死的,手臂是他們搶救時脫臼的。

幾經交涉,霍城縣公安局領導終於答應下午見他們。任亭亭和律師來到公安局,「任何東西不讓帶,全身上下搜了遍」。當時還擔任伊犁州公安局刑偵支隊副支隊長的白震華和霍城縣公安局的徐姓紀檢書記見了任亭亭,接待律師的是霍城縣公安局主管刑偵的王副局長。

「白震華一上來就套近乎,說他在伊寧縣公安局工作時,我老公是他們的老領導。」對於孫任澤的情況,白震華的說辭和送醫警察的說法一樣,還說手腕、腿上的傷是戴手銬腳鐐造成的。「我一聽就知道是說假話。我兒子是犯罪嫌疑人,又不是死刑犯,在看守所怎麼會一直戴手銬腳鐐?」任亭亭提出要看監控影片,起初白震華說有監控影片,但不可能給她看,後又改口以後再說。王副局長則回覆律師,想看影片需要請示。

2018年9月27日凌晨,孫任澤在霍城縣看守所審訊室接受長達近8小時的連續審訊後,倒地昏迷,曾被送至霍城縣ICU加護病房急救。圖:財新 王和岩

 

 

「我們盡全力了」

 

9月29日,孫任澤出事第三天,醫院院長告訴任亭亭,他們請了烏魯木齊新澤西醫院ICU主任過來會診,病人已經是腦死亡,即使搶救過來也是植物人。任亭亭回憶,她問兒子身上一團一團青紫是不是搶救時電擊造成的?院長說,人來的時侯都沒呼吸了,還電擊什麼;她提出要看接診病歷,院長說醫院做不了主,需要公安同意。而她在院長辦公室交涉的過程中,吳學民一直站在門口,「之後凡是我和家人去醫院探望兒子或找醫生諮詢情況,一直都有警察在場、跟隨」。

也是這一天,任亭亭向伊犁州政法委、公安局紀檢組、檢察院等單位送交了控告資料。

10月3日,孫任澤病情危重,氣管被切開。任亭亭和家人到醫院,ICU外守著六名警察或協警,不讓他們見。「我說患者家屬有探視權,醫生說要公安同意才行。協警推我大姐,我大姐雙手本能的向前抓,協警就說我大姐打他,我大姐都快70歲的人。」任亭亭說,「警察對著對講機叫喊,嘩啦衝上來十幾個警察,一下子把我們團團圍住。」他們被帶到當地的一間派出所,聽任亭亭說明情況後,派出所警察很同情她們,也沒為難她們。

任亭亭又去政法委、公安和檢察院等單位討要探視權。經過協調,她和家人被允許一週探視一次,每次一小時。

10月12日,孫任澤出事整整半個月後被轉到伊犁友誼醫院。友誼醫院位於伊寧市,是伊犁州兩所三甲醫院之一。這段期間,孫任澤已出現腎衰竭、肺部感染等多種危急症狀。

任亭亭回憶,伊犁友誼醫院主治醫生告知她,病人狀況很不好,人說不行就不行了,讓家屬要有心理準備。自從孫任澤轉院,任亭亭每天都去友誼醫院探望兒子,儘管只能隔著玻璃遠遠望著ICU病房裡人事不省的兒子,她還是滿心期盼奇蹟出現。

11月6日,任亭亭來到伊犁州友誼醫院,ICU主任郭醫生和自治區專家對她說,醫院已經盡全力搶救了,但病人情況很不好,全靠意志活著,分分鐘都有可能去世,你要有心理準備,「其他的事,你該怎麼辦就怎麼樣,這是你的權利」。「我理解她的意思讓我該告就告,該反映就反映出來。」任亭亭說。

三天後,2018年11月9日,在ICU搶救43天的孫任澤終告不治。

 

「我就想要個真相」

 

孫任澤出事後,伊犁州警方也有積極作為。孫任澤轉院伊犁州友誼醫院後,伊犁州和霍城縣公安局就提出民事補償方案,「前提是家屬認可警方沒有任何過錯」。

任亭亭回憶,2018年10月22日,伊犁公安局紀檢組將她叫到州公安局信訪辦。「吳學民、崔亮、霍城縣公安局督察大隊毛督查等都在場,毛督查說經過調查,孫任澤的死警方沒有責任,但可以給我們一些司法救助,我沒有答應。」任亭亭說,後來在律師辦公室,白震華、霍城縣公安局徐姓紀檢書記和毛督查又提出可以為她家爭取80萬元的司法救助,但她堅持必須是國家賠償。

任亭亭記得,2018年12月或2019年元月,伊犁公安局局長助理陸建軍和白震華稱到任亭亭家來。陸建軍早先在伊寧縣公安局工作,曾是任亭亭丈夫的下屬。「陸建軍說,按照伊寧的標準,救助款很少,為了照顧我們家,州公安局幫忙爭取到一線城市標準救助,共有90萬元。」但任亭亭還是沒有答應,她說:「如果我兒子是病死的或者出車禍死的,隨著時間流逝,我的痛苦和傷心會慢慢減輕。一想起我兒子滿身傷痕,死得不明不白,時間拖得越長我越痛苦。我就想要個真相:我兒子是怎麼死的。」

孫任澤死亡當晚,霍城縣公安局委託伊犁州中葉司法鑑定中心進行屍檢。鑑定結論是多重器官衰竭導致死亡。至於是何原因引發多重器官衰竭,屍檢報告隻字未提。任亭亭質問法醫為何對孫任澤身體外傷不鑑定,「法醫說,他已經承受了很大的壓力」。

這樣的鑑定結論,任亭亭沒辦法接受。她委託一家律師事務所向伊犁州檢察院申請重新鑑定死因,州檢察院接獲申請後,遲遲未回覆。任亭亭說,之後四個多月裡,自己就像上班一樣,每週都去伊犁州政法機關詢問進展,連續向自治區政法部門以及中央政法委、最高檢察院、公安部等單位快遞控告材料。

2019年春,伊犁州檢察院終於同意進行二次屍檢,但鑑定費一直沒有著落。為早日揭開兒子死亡真相,任亭亭四處借貸,墊付13.6萬元鑑定費。2019年3月8日,受湖北崇新司法鑑定中心(下稱「湖北崇新」)指派,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法醫學系教授、主任法醫師劉良一行飛抵伊寧,鑑定孫任澤死因。6月,伊犁州檢察院收到湖北崇新的鑑定報告。7月,州檢察院的有關人士對任亭亭說檢察院決定對此事進行調查。

 

再無所逃

 

湖北崇新的鑑定報告結論,無論伊犁州公安局或檢察院,至今未對外公佈,亦未將其作為證據向法院提交,其鑑定結論無從知曉。

但湖北崇新向伊犁州檢察院提交鑑定報告後不久,伊犁州政法委接到舉報資料,稱任亭亭及家人私自接待鑑定機構人員、行賄鑑定人。材料很快批轉至伊犁州檢察院,任亭亭被檢察院叫去接受調查,這時她才知道自己早就被全方位監控,「我與家人、鑑定人的電話往來、銀行轉帳、接觸等等,都在警方掌握中」。

根據《司法鑑定程序通則》規定,司法鑑定人不得違反規定會見訴訟當事人及其委託人。任亭亭辯稱,自己和律師當時並不了解該規定,她曾委託律師去機場接送劉良教授一行,任亭亭也透過劉良教授支付了鑑定費,這都成為警方指控其程序違法、鑑定報告不能採納的理由。

「(鑑定人)本來應該是檢察院負責接送,但他們把這件事推給了我們;我請檢察院轉交(我墊付的)鑑定費,他們讓我直接打到劉良教授提供的帳戶。」任亭亭說,對舉報信中羅列的任亭亭涉嫌違規違法線索,伊犁州檢察院都逐一做了調查,還派專人去武漢核實鑑定費問題。

鑑定費的問題搞清楚了,任亭亭稱,警方又在孫任澤的死因上做文章,稱孫任澤曾患有癲癇,審訊中因癲癇發作倒地,不治身亡。這次警方拿出了證據,孫任澤2006年被勞教時,任亭亭欲為兒子辦理保外就醫,曾在警方做過問訊筆錄,並提交了孫任澤患癲癇的假材料。任亭亭承認自己當年救子心切,說了假話,但當年警方帶孫任澤先後到伊犁州三家醫院進行檢查,未予確診其患有癲癇,孫任澤保外就醫申請因此被駁回,三年勞教期滿方被釋放。

這之後,孫任澤2015年的一樁舊案又被重提。任亭亭介紹,2015年時,孫任澤曾幫商人張懷遠要賬,與同事將債務人鄧雪飛弄到一家賓館看管起來,期間鄧雪飛從看管地墜樓身亡。張懷遠、孫任澤等人被法院認定犯非法拘禁罪,因積極賠償受害人家屬獲得諒解,所有被告人均被判為緩刑,其中孫任澤被判三緩四。

「伊犁公安局一個姓肖的女幹部曾專程上門半是勸說半是警告我,人死不能復生,讓他們賠些錢算了。刑警隊都是搞重大案件的,那麼強勢的部門,你能鬥得過?再告下去,把2015年的案子扯出來,對你家很不利。」任亭亭說,之後就傳她給主審法官送了錢,兒子才被從輕處罰。她沒有理睬,繼續奔走申訴——當時她只以為,翻出幾年前的鄧雪飛墜樓案是為了阻嚇自己追索真相,盡快拿錢閉口,直到2023年7月公開庭審中她才得知,2018年全國性的掃黑除惡專案鬥爭開始後,當年3月伊犁州警方相繼抓捕了一批涉黑人員,孫任澤被認定為其中一起「伊犁掃黑除惡第一案」的團夥成員。但包括涉黑案主犯在內的多名嫌疑人歸案後,審訊進展緩慢,遲遲未能取得關鍵證據。為拿下該案,鄧雪飛墜樓案被警方認定為突破口,而作為鄧雪飛案重要當事人的孫任澤也成為警方重點審訊對象。對孫任澤刑訊逼供,正是為了獲得他們想要的口供。

在反覆中,一直拖到2022年,孫任澤案有了進展。因任亭亭與鑑定機構人員私下接觸,警方質疑湖北崇新鑑定結論的公正性與合法性,伊犁州檢察院重新委託廣州中山大學法醫鑑定中心,對孫任澤死因進行第三次鑑定。

2022年3月10日,中山大學鑑定中心出具鑑定報告,認定孫仁澤符合「因患有心肌橋、左冠狀動脈輕度粥樣硬化而致急性心功能障礙,後繼發重症肺炎、多重器官功能衰竭死亡,其生前所受外傷可誘發或促進其死亡進程的發展,為輔助死因。」

2022年4月1日,經伊犁州檢察院指定,白震華等八名涉嫌刑訊逼供的嫌疑人由奎屯市檢察院繼續偵查。4月3日,吳學民、劉獻永、師冬華、靳博文、崔亮、朱生徳等六人因涉嫌刑訊逼供被指定監視居住,同年4月17日被刑事拘留;7月18日,白震華和何德富也因涉嫌刑訊逼供被刑事拘留。直到此時,任亭亭才知道,從兒子孫任澤被送到醫院搶救直至死亡的43天裡,伊犁州警方安排「日夜守候」在醫院的劉獻永、朱生徳、崔亮等幹警,「竟然就是涉嫌刑訊逼供致孫任澤死亡的兇手」。

「他們名為看護,其實監視我和被害人家屬的一舉一動,嚴防警方內部知情者或醫護人員與我們接觸。」面對記者,任亭亭憤怒地控訴,從這些涉嫌刑訊逼供的警官毆打自己的兒子致其不治身亡,到對他們執行強制措施,已經過了將近四年時間,如此漫長的時間,八名嫌疑人每天進出公安局上班下班,甚至照常晉升、提拔,並有足夠充裕的時間串供、建立攻守同盟、阻撓偵查。而任亭亭面臨的則是「全天候監聽、監視和管控」,社區警察經常來入戶登記,離開伊犁必須提前報備……

 

「拿不下,你們就是他背後的保護傘」

 

2023年3月7日,奎屯市檢察院以白震華、何德富、吳學民、劉獻永、師冬華、靳博文、崔亮、朱生德等八名被告人涉嫌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向奎屯市法院提起公訴。7月4日,奎屯市法院一審開庭審理此案,庭審現場位於克拉瑪依市中級法院最大的法庭,奎屯市法院此番借用該院法庭開庭。

財新獲悉,相關部門對該案審理非常重視,伊犁州公安、檢察院有關領導坐鎮克拉瑪依中院,通過視訊觀看了兩天庭審;法院不僅對旁聽人員嚴格控制,被害人和每名被告人只允許兩名家屬旁聽,總共18名旁聽者坐在有100多個座位的旁聽席上,顯得法庭空空蕩蕩。被害人親屬與被告親屬被分別限制在旁聽席前後左右遙遙相隔的位置,法警自始至終分別緊挨著他們正襟危坐,以防庭審中雙方親屬情緒過激發生意外。

檢方指控,2018年3月,伊犁公安局成立趙祥涉惡團夥案專案組,時任州公安局刑偵支隊副支隊長的白震華任趙祥專案組副組長,吳學民、崔亮、師冬華、靳博文、劉獻永、朱生德等人為成員,吳學民、崔亮後分別被指定為審訊組小組長。

趙祥是伊犁當地知名地產商,後來成立伊寧縣東信小額貸款有限公司擔任法定代表人。2018年初掃黑除惡開始後,趙祥即被逮捕。3月27日,孫任澤作為該集團犯罪嫌疑人之一,也因涉嫌尋釁滋事遭到刑拘。

白震華在庭審中說,趙祥案號稱是伊犁州「掃黑除惡第一案」,是自治區公安廳掛牌督辦的案件,要求一定要辦成鐵案。「上面要求趙祥案10月份要結案,自治區公安廳也來人專門督查。伊犁公安局、專案組壓力很大,就將掃黑除惡就交給了霍城公安局。」據當地律師介紹,霍城公安局辦案以嚴厲著稱,在伊犁公安系統中,案子拿不下時一句「用霍城公安局的方法」,大家就心領神會。

2018年3月18日,伊犁州公安系統下轄各縣公安局抽調辦案骨幹組成趙祥專案組,州公安局主管刑偵的副局長親任組長,白震華任副組長,吳學民等人相繼從各自單位被抽調到趙祥專案組。同年5月,當時55歲的何德富經新疆自治區公安廳刑偵總隊有組織犯罪偵查支隊指派,加入專案小組指導案件。何德富工作關係在奎屯市公安局法制大隊,長期借調至自治區公安廳刑偵總隊組織犯罪偵查支隊。

但一直到當年9月,專案組成立已逾半年,案件偵查一直未獲得實質突破。專案組決定從該案重要嫌犯孫任澤入手找到突破口。9月18日,孫任澤被從羈押地察布查爾縣看守所提出--九天後孫任澤在霍城縣看守所審訊室倒地昏迷,再也沒能醒來。

庭審中,多名被告人稱,刑訊逼供孫任澤的目的是為了拿下趙祥案。趙祥案遲遲未能突破,沒有命案和保護傘,就沒法定性黑社會性質組織。伊犁公安局領導及專案小組負責人商量後,決定從鄧雪飛案入手,若能證實趙祥參與鄧雪飛案,其黑社會「命案」這一指標即可達到。孫任澤作為趙祥的手下,也是鄧雪飛非法拘禁案主犯之一,被認定為突破趙祥案的重點對象。

公訴人指出,孫任澤被強制措施後,一直不承認趙祥指使他非法拘禁鄧雪飛。為取得趙祥案相關證據,白震華、何德富等決定將孫任澤從察布查爾縣看守所提出、重點審訊,並將專案組成員分成兩組,每組五人,輪流審訊。第一組由吳學民任組長,組員有劉獻永、師冬華、靳博文、朱生德;第二組崔亮任組長,另有組員五人。

庭審中查明,9月23日,經白震華協調後,由專案小組將孫任澤從察布查爾縣看守所押至伊犁州公安局交警支隊辦案中心進行審訊。9月23日至25日期間,吳學友、崔亮、靳博文等人在該辦案中心審訊孫任澤,採取了正反背凳子、捆綁、水澆等手段。期間白震華、何德福皆去過審訊現場。

經白震華協調後,9月25日中午,專案組又將孫任澤從州公安局交警支隊辦案中心轉至霍城縣公安局辦案區進行審訊,至9月26日中午期間,吳學民、劉獻永、靳博文、崔亮等人在該辦案區審訊孫任澤,將孫任澤吊在辦案區後門衛室的門樑上,對其採取背凳子、抹芥末、PVC管子毆打、老式電話搖把電擊等刑訊逼供手段。

庭審調查顯示,孫任澤之所以被帶離原羈押地察布查爾縣看守所,是因為在那裡警方對孫任澤的審訊很不順利,在看守所,審訊室偵查人員與嫌疑人中間有鐵柵欄隔離,「不方便審訊」;之所以到伊犁交警大隊地下室辦案中心後又離開,是因為審訊期間交警大隊有領導表示,交警大隊來往人員很雜,很容易傳出去;但辦案人員將孫任澤轉移到霍城縣公安局後院辦案點進行審訊後,「縣公安局長說,孫任澤被打的叫聲傳到前院(辦公區),影響不好,讓把人帶到看守所去審訊」。

9月26日上午,白震華、何德富在霍城縣公安局後院辦案點召集專案組全部人員開會,決定將孫任澤押解到霍城縣看守所審訊。白震華稱,他和霍城縣看守所所長孫某亮、副所長柴某聯繫,要求安排一間沒有視訊監控的房間。

吳學民在法庭上說,他之前曾跟白震華提出,「審了一周多,該休息一下,白震華說要一鼓作氣拿下口供,圓滿完成任務。」另有幾名被告也當庭先後表示,9月26日上午的會上,大家提議審訊差不多了,應該休息一天;鄰近中秋,辦案人員也需要休息,但遭到何德富的嚴詞拒絕。「何德富說,應該加大力度,徹底摧垮孫任澤的精神意志。拿不下孫任澤,你們就是他背後的保護傘(或:黑惡勢力最大的保護傘)」。

其中一名被告還提到,何德富曾對他們說,審訊中將毛巾放在一根細棍子上,讓孫任澤跪在上面,外表看不出傷痕。

何德富矢口否認說過此話,強調自己沒有參與9月26日上午的會,還稱自己2018年6月才到專案組,主要負責做筆錄審查,並不參與具體審訊工作。對其他被告人刑訊逼供的行為完全不知情。但除何德富和一名看守孫任澤的專案小組成員,其他六名被告都表示何德富說過類似的話。吳學民說,「何德富的那句『拿不下審訊,你們就是黑社會背後的保護傘』,讓我非常震撼。」

公訴人員稱,孫任澤9月18日從察布查爾縣看守所到州交警大隊,再轉到霍城縣公安局,以及後來又被轉移到霍城縣看守所審訊,均是白震華決定。但白震華表示,孫任澤口供一直沒能突破,時任伊犁州公安局局長正副局長經常詢問審訊情況,指示他們在保證人員安全的情況下加快審訊節奏,爭取早日拿下上級重點督辦的自治區掃黑第一案。於是,他與何德富等建議將孫任澤從察布查爾縣看守所提出,轉移到伊犁州交通公安分局交警大隊地下室專門審訊,兩位領導同意,並叮囑他們注意安全。

將孫任澤帶離羈押地審訊,「涉及伊犁州、縣公安局及看守所多個單位的溝通交涉事宜,我一個刑警支隊副支隊長根本沒有權限。」白震華說,都是州公安局主管副局長與上述單位領導溝通後安排他執行的。而兩名時任州公安局正副局長筆錄則稱,對孫任澤被從察布查爾縣看守所提出毫不知情。

 

致命的七小時

 

9月26日下午16時許,吳學民、劉獻永、靳博文、師東華、朱生德駕車將孫任澤從霍城縣公安局辦案區帶至霍城縣看守所。孫任澤全身滿是傷痕,若按正常入所程序會被拒收。專案組將孫任澤裝進押解車裡,沒有辦理入所登記,從B門入所。

因孫任澤之前被刑訊逼供導致雙腿不能正常行走,吳學民等人借了輛輪椅,將坐著輪椅的孫任澤推進了審訊室,看守所內走廊監控影片顯示,時間為當日下午16時許。之後的七個多小時裡,參與審訊的吳學民一組警察,包括吳學民、劉獻永、靳博文、師東華、朱生德,對孫任澤共同或分別實施了捆綁、毆打、懸吊、水澆等刑訊逼供行為。9月27日凌晨0時37分,陷入昏迷的孫任澤被抬出審訊室。直到43天後故去,孫任澤再也沒能醒來。

庭審顯示,這間審訊室由霍城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辦案人員辦案專用,俗稱國保辦案室,平時不大使用。審訊室其實有監視視訊設備,分別安裝在前門和後窗附近。看守所所長孫某亮事先吩咐副所長柴某將監視器視訊關閉,但柴某多了個心眼兒,為以防萬一禍及自身,後來又偷偷打開了後窗附近的監視器畫面。正是柴某「留了一手」記錄的七個多小時審訊過程,成為該案扭轉乾坤的關鍵證據。

現場影片顯示,審訊室內靠近門的位置有辦公桌、兩三張椅子。室內有一張鐵製雙層床,一頭對著門一頭靠著牆,牆上有小窗,小窗附近有監視器錄影。

多名被告當庭陳述,審訊中,他們或讓孫任澤正背、反背鐵製審訊椅(俗稱「老虎凳」),每次背40多分鐘;或抽掉鐵架床下舖床板,將只穿短褲的孫任澤雙手、雙腳分別捆綁鐵架床前後兩頭,使其赤裸的身體承重在鐵格擋上,並將啞鈴放在肚子上,增加孫任澤腰部的難受程度;或將孫任澤懸空吊起,用毛巾敷臉澆水。

監視器畫面顯示,從下午4點到11點半,長達七個多小時的時間內,孫任澤被毛巾敷面澆水或直接澆水十幾次,其中長達16分鐘和15分鐘的有兩次。其餘時間每次懸吊20多分鐘。

據知情者介紹,孫任澤被固定在靠近門的鐵架床那頭,影片只拍攝到其被刑訊逼供的背面部分,且許多畫面被鐵架床遮蔽,但能看到審訊人員有戴塑膠手套、拿可樂瓶、啞鈴和毛巾等動作。「影片中當審訊人員作出澆水動作時,無法看到孫任澤的表情和反應,但看見鐵架床長時間劇烈晃動,可以想像人有多痛苦。」

被告說,審訊中,他們還抽孫任澤耳光,用白色PVC管抽打其小腿和腳後跟,用老式搖把電話機電擊其身體,為防止留下外傷,用軍用帶捆綁孫任澤手腕、腳腕時特意墊有毛巾。審訊進行到最後,孫任澤曾大聲慘叫,連連求饒。

幾乎所有被告都指稱,年齡最小、首次參加刑偵專案組的劉獻永,在八名被告中表現最興奮、最積極,逼供手段也最「變態」。他們說,審訊中,劉獻永或用膠帶拔孫任澤的腿毛,或將裝滿水的可樂瓶懸掛在孫任澤的生殖器上,或戴著塑膠手套捏住生殖器。而拔陰毛、毛巾敷面澆水、直接水澆臉部,大都是劉獻永所為。

審判中,劉獻永承認上述行為,「我想侮辱孫任澤的人格,摧毀他的心理防線」。

有知情者說,劉獻永到案後一直不認罪,直到審訊人員提到其母,他一下子崩潰了,哭著說:這幾年這個事就像石頭一樣壓在心上,現在說出來了,反而輕鬆了。

本不在吳學民這一組的崔亮於當晚19:39進入審訊室,之後協助劉獻永等人將孫任澤捆綁在床板抽出的鐵床上。20時41分許,何德富也進入審訊室,見孫任澤被綁在鐵床上,仍要求吳學民等人加大審訊力度。後吳學民、劉獻永等人將孫任澤先後控制在審訊椅中、捆綁在鐵床上,並多次用水澆淋孫任澤面部。

靳博文對孫任澤最後時刻的回憶是:「……把孫任澤綁在高低床的下口,綁好後就開始給他灌水,還將芥末抹到孫任澤的眼睛、鼻子上讓他難受,用可樂瓶子給孫任澤扣鼻灌水,中間有人拿毛巾過來堵孫任澤的口鼻,然後接著灌水,這樣灌了有三四次,孫任澤在灌水的過程中就昏迷了。」

朱生德的回憶是:「……將孫任澤綁在床上,拿毛巾蓋在孫任澤的臉上澆水,並接了一桶新水,然後又開始對孫任澤臉上澆水,澆了幾下孫任澤就沒有反應了,沒有掙扎也沒有喘息。」

2018年9月27日凌晨0時37分,連續刑求七個多小時後,孫任澤昏迷。審訊者將孫任澤從老虎凳上放下來,摸手腕沒有脈搏跳動,拍打臉部也無反應,劉獻永把孫任澤放在地上做心肺復甦,吳學民讓人去叫看守所醫生,之後送醫院急救。霍城縣醫院的接診紀錄顯示:27日凌晨1點半,病人被送來,呼吸、脈搏均無,瞳孔放大。送醫警察說,病人要求喝水,被嗆後出現昏迷。

任亭亭說,參與搶救的醫院院長9月28日曾對她說,孫任澤現在就是腦死亡,即使搶救過來也是植物人。醫院記錄顯示:「搶救時患者停止呼吸已有40多分鐘,曾電擊做心臟復甦,因時間較長已經腦死亡……」

吳學民筆錄中供述,孫任澤送醫前已處於昏迷狀態,沒有脈搏、心跳、呼吸。而在法庭上,吳學民則表示,自己不是專業人員,沒辦法判斷人是否腦死。

被害人律師及家屬認為,吳學民改口,包括後來串供,都為掩蓋孫任澤實際上死在看守所的事實。犯罪嫌疑人死在看守所和死在醫院,性質完全不同,在法律上定罪量刑會有很大區別。

孫任澤先後做過三次驗屍和一次補充屍檢。前兩次屍檢,因受害者家屬及警方分別提出異議,公訴機關未採納。審理中,公訴機關作為證據向法庭提交的是廣州中山大學司法鑑定中心副主任羅斌教授等署名的鑑定報告(下稱「第三份鑑定報告」)及補充屍檢報告。

羅斌教授從事法醫鑑定工作30多年,曾做過6000多例屍檢。其2022年3月10日出具的這第三份鑑定報告稱:孫仁澤符合因患有心肌橋、左冠狀動脈輕度粥樣硬化而致急性心功能障礙,後繼發重症肺炎、多重器官功能衰竭死亡。其生前所受外傷可誘發或促進其死亡進程的發展,為輔助性死因。

2022年3月,霍城縣看守所副所長柴某在壓力下為減輕罪責,主動交出了審訊影片。之後伊犁州檢察院向中山大學司法鑑定中心羅斌團隊提交了審訊影片,要求其對孫任澤死亡責任做出認定。2023年3月2日,羅斌及助理出具補充鑑定報告。報告指出:孫任澤符合在患有心肌橋及左冠狀動脈粥樣硬化的基礎病上,合併外傷、寒濕等條件下,因被他人用毛巾覆蓋口鼻並用水澆淋,引起機械性窒息及中樞神經系統功能障礙,最終因多重器官衰竭死亡。在死亡責任認定中,被毛巾覆蓋口鼻並用水澆淋為主要因素,參與度為60%;外傷及寒濕環境的參與度為25%;自體疾病參與度為15%。

據知情者介紹,庭前會議時曾當場播放審訊影片,「看完後,所有律師心情都很沉重,無人說話」。

 

「沒想過」

 

庭審顯示,白震華、何德富沒有參與具體審訊,兩人也自始至終否認對刑訊逼供知情。其他六名被告則說,審訊孫任澤期間,每天或隔幾天,白震華、何德富都要組織大家開會,報告昨天審訊情況以及審訊手段。

白震華辯解說,他不僅是專案組副組長,還兼任州公安局刑偵支隊副支隊長,隊裡的其他案件也要負責,工作需要他兩邊跑,不常在專案組,對下屬刑訊逼供的手段並不知情。「我只是跟他們說,審訊中要講究策略,這個唱白臉,那個唱紅臉。有次吳學民說孫任澤怕水,我問為什麼,他們說用水澆孫任澤,我制止了。」他表示,審訊中打幾個耳光、踢幾腳可以,但不知道他們用那麼殘忍的手段刑求。

白震華說,9月26日早上組織所有人員開會,兩個小組的人員都參加了。他說每天早上都要召集大家開會,聽取昨天晚上審訊狀況匯報,他不在的時侯,就是何德富負責召集大家開會。他跟組員宣布,他不在時聽何德富的,何德富代表他。其他被告證實白震華的確曾說何大隊是省廳下來的專家,他不在時,大家要聽何大隊的。

何德富則否認這項說法。他說自己進專案組最晚,從來沒有正式文件對他進行過任命,也沒有被上級口頭任命過。他只是負責審核筆錄,對審訊情況完全不知情,直到看了影片才知道他們對孫任澤進行刑訊逼供。何德富是所有被告中唯一堅持不認罪,也拒絕對受害者家屬作出賠償。

公訴人或審判長問多名被告人,何德富說加大審訊力道是什麼意思?他們回答:就是上手段、加大刑求的力度。

何德富的辯護律師說,何德富是奎屯市公安局法制大隊副隊長,因工作出色,被長期借調到自治區公安廳刑警隊。何德富被派到專案組只是對筆錄把關,負責材料組。因為平時對筆錄要求特別嚴格,多次指出其他被告的筆錄不合格,致使他們心懷怨恨,一致指認是報復。律師強調,9月26日審訊現場監視器畫面顯示,何德富曾在案發現場停留了4分多鐘。事發後,其他被告建立攻守同盟串供,也沒有何德富,「這充分說明何德富與他們不是一伙的」。

何德富因患肺結核獲準取保候審。庭審中,他一直帶著口罩,說話時常常氣若遊絲,審判長多次提醒他大聲。旁聽席上孫任澤之妻每每憤憤地說:「裝死。」

朱生德是多名被告供述較少參與刑求者。他在庭審中多次強調自己對審訊是消極的、被動的。監視器畫面顯示,朱生德做過一個用手拍打孫任澤的動作。

朱生德在陳述中表示,自己參加公安工作以來都是兢兢業業,這些天在看守所一直在想,如果當初……對審訊,他一直是消極的、被動的;自己從進入公安隊伍的第一天,就知道要聽從命令、服從組織。這麼多年來成為他不自覺的行動。當律師問朱生德,有沒有想過刑求嫌疑人是違法行為?他說沒想過。

庭審也揭露,9月27日凌晨孫任澤被送進醫院搶救後,自覺狀況不妙的眾審訊人員開始緊鑼密鼓地銷毀、造假。當天,吳學民等人留在醫院看守,崔亮則被指派迅速返回霍城縣看守所審訊室,清除遺留在審訊現場的刑求工具等物品。

起訴書稱,為掩蓋孫任澤進入霍城縣看守所的真相,白震華、何德富、吳學民等人還拍攝假影片,提交給伊犁州紀委派駐州公安局紀檢組,試圖掩蓋真相,蒙混過關。

白震華則說,他向伊犁州公安局領導匯報孫任澤之事,是局領導提出製作假影片應付紀檢部門調查。按照這個指示,他通知霍城縣看守所副所長柴某提供拍攝現場,並讓身型與孫任澤相似的崔亮頭蒙黑套偽裝成孫任澤,假裝正常入所,製作了假影片。不過該局領導在筆錄中否認自己知情。

假影片的出現嚴重干擾、延滯了檢察部門的調查。直到2022年3月,中山大學司法鑑定中心提交屍檢報告,柴某主動交出審訊影片,3月8日,伊犁州檢察院才正式成立「9.27案」專案組。此後,嫌疑人相繼被採取強制措施。

檢方認為,白震華、何德富、吳學民、劉獻永、師冬華、靳博文、崔亮、朱生德身為司法工作人員,不依法履行職責,實施暴力逼供致人死亡,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本案中八名被告人相互配合、分工協作,系共同犯罪,其中被告人白震華、何德福系組織領導人員,被告吳學民、劉獻永系積極實施暴力逼供者,四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師東華、靳博文、崔亮、朱生德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輔助作用,係從犯。

 

職務行為還是故意傷害?

 

從2018年9月27日案發至2022年7月所有嫌疑人相繼被刑事拘留,近四年的時間裡,白震華等八名涉嫌嚴重刑事犯罪的嫌疑人均因趙祥案立功晉升。其中白震華榮立二等功,由伊犁公安局刑警支隊副支隊長擢升支隊長。「同時,他們利用足夠正常履職的機會和充裕的時間,一方面隱匿銷毀、造假串供,另一方面四處活動,動用各種關係和公權力,監控孫任澤家人一舉一動,並試圖用納稅人的錢徹底擺平。」任亭亭說,庭審顯示,除何德富,其他被告先後兩次串供,其中一次使用事後無法查證痕跡的叮叮串供,應對調查。任亭亭的訴訟代理人亦表示,從立案偵查到2022年4月,大部分被告的前三份筆錄均是串供好的。

一位被告曾當庭稱,「孫任澤事發那天,在醫院大家心情都很沉重」。但任亭亭記得的是,面對趕到醫院的受害者家屬,眾被告更多表現的是一種滿不在乎的輕慢甚至蔑視,「在縣立醫院大門口,吳學民直接揚言,你們隨便告」。

法庭辯論進行了兩輪。庭審進行至最後,公訴人發表公訴意見及量刑建議後,專門講了一段「富有教育警示」意義的話:兩天的庭審,給所有的所有被告人、參加庭審的執法人員以及旁聽者都是一堂沉重的法制課。在坐的被告人昨天是光榮的人民警察,今天成了被告。他們從警多年,位居領導職務,但知法犯法、以暴制暴,手段極為殘忍,法律何在?其行為對黨、民警的形象抹黑,在人民群眾中造成惡劣影響,給被害人親屬帶來無可挽回的傷痛,也為自己的家庭帶來傷害。旁聽席數名被告親屬掩面啜泣。

第一天庭審中午休庭時,旁聽席上朱生德的女兒在其父即將走出法庭時高聲喊「爸爸」,頭髮花白的朱生德扭頭望向旁聽席上的妻女。還有數名被告家屬向他們的親人高喊「加油」。隔天公訴人發言時譴責:昨日庭審中,多名被告家屬置被害人家屬傷痛不顧,當庭高喊加油,良知何在?

庭審中,因任亭亭突發身體不適,法庭不得不一度休庭。法警帶吳學民前往洗手間,休息中的任亭亭看見,頓時情緒激動、大喊殺人犯,並試圖衝過去,被一旁守候的醫生牢牢按住。

任亭亭的丈夫生前長期在警察系統工作,也曾在刑事偵查部門任職,任亭亭自稱對刑偵工作的性質有所了解。「我理解的公安(人員)打犯罪嫌疑人,就是打幾個耳光,沒想到他們會往死打我兒子。」她說,「我也是母親,我也會心軟。可是州公安上沒有一個人對我表示過半點歉意。」

最後陳述階段,只有靳博文提前準備了書面文字,念到「從警十幾年了,脫下熱愛的警服」時一度哽咽。他表示認罪悔罪,願意積極賠償受害者家屬。崔亮、朱生德等被告向任亭亭鞠躬並道對不起。何德富不認罪,白震華、吳學民、劉獻永和朱生德則認為自己構成刑求罪,不構成故意傷害罪。

白震華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均有異議。他表示,公訴機關將專案組認定為犯罪團夥,他不認同,個別民警辦案中不當行為不能作為辦案組的行為;他被任命為組長,他只是上傳下達,其工作都是向領導匯報的,對刑訊逼供的事情也不知情,「我們沒有傷害的共同故意,沒有共同故意的動機和目的,客觀上沒有共同實施傷害的行為。」其辯護律師表示,本案中的鑑定意見書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把公安機關的刑偵專案組當做犯罪集團,處理明顯不當;白震華作為專案組的副組長,是在領導的指揮和安排下開展工作,對上匯報案件審訊情況,對下傳達領導指示,在辦案過程中說拿下口供也並不存在問題,對於可能造成被審人傷害的手段,白震華也說了阻止的話,至於說讓其他被告人加大力度、加大審訊手段,是部分實施人員的個人理解,白震華沒有到審訊現場,未實施任何刑訊手段,不應當被追究刑事責任,他最多也就是承擔作為領導的失職責任。

何德福對起訴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有異議,認為自己沒有對被害人實施肉刑或者變相肉刑的主觀故意,也沒有實行刑訊逼供行為,堅稱自己無罪。其辯護律師認為,本案中被害人受到刑求後並沒有立即死亡,是經過搶救一個多月後死亡的,第三份、第四份鑑定報告最後是多因一果導致被害人死亡,檢察機關認定故意傷害致死在認定事實上有錯誤,本案屬於偶發事件;公訴機關用於證實何德福故意傷害罪的證據,一是其他被告人的供述,證明何德福為主犯授意或者教唆,另一個是影片證據,證明何德福最後出現在現場,但刑法規定只有口頭供述而沒有其他證據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僅憑開會時發火的語言不能作為證據;何德福就是個抽調人員,是外來人員,沒有任何職務,不可能領導專案小組,其他被告的供述高度一致,有假口供的可能,犯罪主體應為刑訊逼供專案小組直接實施,何德福是材料組的,沒有實施刑訊逼供的手段,亦非領導,沒有權力指使專案組成員刑訊逼供,不能認定何德福犯罪。

吳學民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對罪名有意見,認為自己是刑訊逼供罪,不構成故意傷害罪。其辯護人認為,吳學民對故意傷害致死的結果沒有主觀目的,所有的行為是根據組織人員安排,在9月26日至9月27日發生事故之前,包括吳學民在內的人都提出緩一緩,其沒有追求刑求的主觀意願;對被害人的刑訊逼供行為長達多天,不應當以最後一天的情況來判定,公訴人沒有證據證實吳學民在所有參與刑訊逼供的過程中起到突出的作用,他並沒有對刑訊逼供做具體的安排,沒有辦法決定審訊的方向、力度、方式、時間,他是被動參加審訊組的,具有明顯從犯屬性,沒有積極參與的故意,其行為具有坦白情節,應當從輕處罰。另外,在案件定性方面,辯護律師認為司法鑑定意見書與事實不符,被害人長期吸毒,嗆水的事實沒有改變,被害人當時確實是口吐白沫,其死亡原因無法排除癲癇發作導致死亡的合理懷疑,無法排除自身心腦疾病導致死亡的合理性懷疑。

劉獻永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有異議,不認同公訴人對其是主犯、積極參與者、實施者的指控。其律師辯護意見認為,刑訊逼供致人傷殘死亡,以故意傷害故意殺人定罪是有條件的,應以行為人對被逼供人的傷殘死亡主觀上存在放縱的態度為必要轉化條件,劉獻永對被害人的死亡結果不存在故意疏忽和放任,否則也不會對其做兩次心肺復甦施救,從被害人昏迷後,被告人劉獻永積極實施了人工呼吸、送被害人入院救治的行為可以反映出,其對被害人的死亡結果是非常抗拒排斥的。另外劉獻永雖有用水澆淋被害人臉部的行為,但被害人其雙下肢損傷並非被告劉獻永作為,且此行為也是造成被害人多功能器官衰竭的原因。另外,辯護人亦認為劉獻永的情節構不成主犯,在上有領導指揮,下有各分局領導參與的專案組裡,劉獻永沒有主觀上急功近利的意念,客觀上也沒有提供行兇逼供的工具,與其他被告人沒有共同的故意,應以從犯量刑處罰。

朱生德對起訴書指控的基本事實和罪名有異議,認為自己只是被動消極地參與了刑訊逼供的行為,是執行命令、服從命令,沒有加害被害人的主觀故意。他強調,警察作為特殊群體,其行為是履行職責的行為,《人民警察法》等規定執行命令造成後果的,由命令發佈人承擔責任。其辯護律師認為,以故意傷害罪追究被告人朱生德刑事責任不妥,被告不具有故意傷害的故意,參與專案組及審訊工作都是基於自身工作的特殊性,不折不扣無條件地完成領導安排的工作任務,4天的刑訊逼供行為,唯一目的就是為了獲取口供,並不是為了要故意傷害其身體健康造成死亡後果;被害人的死亡是多因果形成的,其逼供的行為是在特殊的歷史背景下服從命令、統一行動,是可以理解的,建議對被告朱順德以刑訊逼供罪定罪,免除刑事處罰。

兩天的庭審緊張激烈,7月5日晚上8時許,審判長宣布休庭。財新獲知,時隔一個多月,針對庭審中辯護人對中山大學鑑定中心的鑑定程序及資質的質疑,該案又開庭審理了半天。

任亭亭對被告家屬第一次旁聽時「毫無愧意」很不滿,她提出當庭播放監控影片,「讓他們看看自己眼裡的好兒子、好父親、好丈夫,是怎麼打死我兒子的。她們聽了都連聲說不用了,沒有一個人有勇氣看」。

一位辯護律師表示,兩天的庭審給他感觸良多。「我也曾是一名公安幹警,對此案的發生心情特別沉重。」他表示,被告人都是長期在公安戰線工作多年的辦案骨幹,希望鑑於「2018年掃黑除惡的特殊形勢」能從輕處罰被告。其他幾位律師也都在辯護中希望法庭考慮到當時掃黑除惡的特殊情況,本著刑法的謙虛性對被告人酌情從寬。

最後奎屯市法院2023年11月6日的一審判決,認定白震華、何德福、吳學民、劉獻永、師東華、靳博文、崔亮、朱生德八人故意傷害罪成立。法院認為,八名被告人均為從警多年的公安幹警,應當能夠預見刑訊逼供可能導致的後果,但為了獲取證據採取刑訊逼供行為,最終導致被害人死亡的嚴重後果,應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刑事責任。八名被告人系趙祥案的專案組成員,共同對被害人實施了刑訊逼供行為,系共同參與犯罪。被告白震華、何德福作為專案小組的主要負責人,雖未實際參與刑訊逼供行為,但明知組員為獲取口供實施了刑訊逼供行為,採取放任不加制止的態度,最終導致被害人因刑訊逼供致死的結果,二被告人應對該後果承擔刑事責任,系主犯,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被告吳學民、劉獻永在刑訊逼供過程中積極實施暴力逼供行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和12年;被告人師東華、靳博文、朱生德、崔亮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系從犯,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5年、4年和3年。

作為孫任澤被刑訊逼供致死導火線的趙祥案,雖然警方未能從孫任澤口中證實是趙祥指使他們非法拘禁鄧雪飛並導致其墜樓身亡,從而坐實趙祥是黑社會的罪名,但2021年趙祥還是被伊犁州中院認定為惡勢力集團犯罪首犯,數罪併罰,判處25年有期徒刑。目前已在獄中服刑的趙祥不服判決,一直在申訴。

一名伊犁當地律師表示:剛開始警方大張旗鼓地宣稱此案是伊犁州最大的涉黑案,查了半天,命案沒落實,也沒查出保護傘,最後去掉「黑」,做成了惡勢力,趙祥被判了25年,其他40多名同夥都被判刑。趙祥案開庭時,有關部門組織了很多人去旁聽,宣傳鋪天蓋地,但伊犁州官網及中國裁判文書網查不到趙祥案審理及判決的資訊。

財新獲悉,另案處理的霍城縣看守所所長孫某亮、副所長柴某被控犯玩忽職守罪,已在奎屯市法院開庭審理。兩人因積極賠償獲得被害人家屬諒解書,目前尚未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