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循線勾勒出中國最大的收賄醜聞

2019年:循線勾勒出中國最大的收賄醜聞

2019年10月,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邢雲因涉嫌收賄被判死刑,緩期執行。邢雲在內蒙古長達二十年的官場生涯中,共非法收取價值約4.49億人民幣(6200萬美元)的財物,當時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以來單一高官犯下最大宗的收賄案。

法院宣布判決結果一個月後,《財新》刊出本篇調查報導,全面記錄政府對邢雲貪污網的調查過程,並獨家揭發多名從中獲利的黑幫首腦、商人、政客的相關細節,引起全國關注。

政府以邢雲案為由,針對官員和當地炭業之間的貪污情事展開全面調查,追查出約 736 起炭業相關貪腐案件,共 1,600 多人涉案。習近平 2012 年開始推動全國反貪腐運動,至今已有約 230 萬人落網,其中包括數十名國有企業、軍方和其他領域的高級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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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政法窩案風暴 | 特稿精選

記者王和岩

呼和浩特、包頭、鄂爾多斯十數位政法界權力人物落馬,他們大多是內蒙古政法委原書記邢雲的部下。

[編者按:12月3日,遼寧省大連市中級法院公開宣判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邢雲受賄案,對被告人邢雲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審理查明:1996年至2017年,邢雲利用擔任伊克昭盟委副書記、盟長、盟委書記、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包頭市委書記、自治區黨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職務調整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近親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49億餘元。在此我們重推11月25日《財新週刊》封面報導〈內蒙古政法窩案風暴〉,回顧以邢雲為首的政法貪腐集團如何化公為私、權錢勾結,並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以饗讀者。]

兩個小時過去了,不見車來;中午飯點過了,車還沒來,一干大小官員、電視記者陪著他等。從阿拉善過來的自治區交通廳長得知,身為自治區黨委常委的包頭市委書記邢雲在京藏高速包頭段出口等了他兩個多小時,午飯也沒吃,大為感動,回到呼和浩特就給包頭撥了幾十億元交通建設資金;國電領導考察包頭第二熱電廠建設,接風宴席上,三兩的酒杯,一杯10萬千瓦,三杯都滿上,邢雲連乾三杯,規劃20萬千瓦機組頓時擴充至30萬千瓦;

包頭市工商局局長空缺,作為直屬管理單位的自治區工商局派員赴包頭出任「一把手」,但邢雲一句話就讓他打道回府。幾個月後,這一職位由包頭本地官員擔任;

邢雲從鄂爾多斯調任包頭市委書記時,不少人跟著來到包頭,不僅有在職幹部,還有私營企業主,比如鄂爾多斯市泰寶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董介榮,江湖人稱「董二」。幾年間,包頭機場高速、包固高速等多項政府基礎設施項目,盡數落入「董二」囊中⋯⋯

這些聞者難辨真偽、說者津津樂道的坊間傳言,就是包頭人對邢雲的印象:殫精竭慮謀發展,為今日之包頭「立下汗馬功勞」;霸氣、凡事一人說了算,在他任「一把手」期間,包頭市長毫無存在感,尤其是人事安排,更不容他人置喙。

這就是邢雲,如一枚硬幣的兩面。

現年67歲的邢雲,曾長期擔任內蒙古自治區經濟三強之二的伊克昭盟(現鄂爾多斯,下稱伊盟)、包頭「一把手」,掌管自治區政法委也長達五年多時間,從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位置上退休兩年多後,2018年10月25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邢雲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現年67歲的邢雲,曾長期擔任內蒙古自治區經濟三強之二的伊克昭盟(現鄂爾多斯)、包頭「一把手」,掌管自治區政法委也長達五年多時間。

 

2019年8月15日,邢雲受賄案在遼寧省大連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大連市檢察院指控,1996年至2016年的20年間,邢雲利用擔任伊克昭盟委副書記、盟長、盟委書記、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包頭市委書記、自治區黨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和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職務調整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其近親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49億餘元。這是1949年至今,副部級以上官員被控受賄金額最高者。

2019年8月15日,邢雲受賄案在遼寧省大連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

 

自1968年9月參加工作,邢雲的仕途從未出過內蒙古。公開資料顯示,邢雲在任內蒙古黨委常委的11年內,先後經歷兩任黨委書記和三任自治區主席。在2001年至今的內蒙古歷屆黨委常委中,曾經和邢雲有過交集並被查落馬的高官還包括韓志然、莫建成、潘逸陽、王素毅等。其中,2015年因嚴重違紀被留黨察看兩年的韓志然,2001年-2003年曾任包頭市委副書記、市長,與時任包頭市委書記邢雲搭檔;接替邢雲擔任包頭市委書記的莫建成任期接近四年,雖然此後莫建成仕途步步走高,先後轉崗江西和財政部,最終擔任中央紀委駐財政部紀檢組組長,但2017年8月落馬後,根據起訴書披露的資訊,莫建成涉嫌犯罪的時間跨度從2000年至2017年,其包頭市委書記的任期涵蓋其中。

更值得關注的是,在邢雲落馬前後,一批在包頭、呼和浩特、鄂爾多斯和內蒙古政法系統擔任過要職的官員被查,其中包括三名自治區公安廳副廳長、三任包頭市委政法委正副書記、五任包頭市公安局正副局長、兩任呼和浩特副市長兼市公安局局長。同時,亦有多名商人遭協助調查。

 

邢雲的兩面

 

包頭是蒙語「包克圖」的諧音,意為「有鹿的地方」。這座塞北重鎮居內蒙古自治區中部,北接蒙古國,南臨黃河,東西連土默川平原和河套平原。戰國時期,趙武靈王在此設九原縣,秦時為九原郡,西漢改稱五原郡,自古就是連接北方草原遊牧文化與中原農耕文化的交通要衝。

如今的包頭轄昆都侖區、青山區、東河區、九原區、石拐區、固陽縣、土默特右旗、達爾罕茂明安聯合旗,以及白雲鄂博礦區和包頭稀土高新產業開發區。著名的包頭鋼鐵集團坐落於此,又盛產稀土,給包頭帶來「草原鋼城」、「稀土之城」之美譽。

包頭人口是內蒙古首府呼和浩特的2倍,經濟發展也好於其他地方,近些年才隨著資源基地鄂爾多斯崛起,從「包老大」變成了「包老三」。從地圖上看,呼和浩特、包頭、鄂爾多斯如一個等腰直角三角形,構成了內蒙古經濟最具活力的呼包鄂城市群。

包頭人口是內蒙古首府呼和浩特的2倍,經濟發展也好於其他地方,GDP多年在自治區排第一,近年來才被呼和浩特和鄂爾多斯超越。

 

這塊滿是寶藏的熱土也是邢雲一生的舞台。他生於斯長於斯,他得遇良時、一展才幹,權傾一時、風頭無兩,又黯然倒台。

1952年3月,邢雲出生在內蒙古土默特旗。土默特居呼和浩特和包頭之間,上世紀60年代分左右二旗,左旗歸呼和浩特,右旗隸包頭。1968年9月,16歲的邢雲成為土默特右旗(下稱土右旗)北卜子學校教師。1973年舉行了「文革」中惟一的一次高考,邢雲考入內蒙古工學院(現內蒙古工業大學)化學系。1976年12月,他畢業後被分配回土右旗旗委宣傳部,由此踏上仕途,兩年又上調到包頭市農業部門工作,歷任市農牧工商聯合公司黨委書記、市農牧工商管理處處長。

1987年9月,邢雲任包頭市石拐區區委常委、副區長。此後,邢雲仕途通達,差不多兩三年一升,1993年10月赴任伊盟副盟長,1995年1月擔任伊盟盟長,1996年10月升任盟委書記。

在位鄂爾多斯黨政「一把手」長達近七年後,邢雲2001年底躋身自治區權力核心圈,當選自治區黨委常委,並轉任包頭市委書記,時年49歲。一屆任期後,邢雲連任自治區黨委常委,成為政法委書記,直至2012年退居二線,轉崗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其身影方逐漸淡出內蒙古政壇。

從1995年至2012年,無論在鄂爾多斯還是執掌鋼城,直至統領自治區公檢法系統,這17年邢雲邁向了權力巔峰,卻也一步步步入深淵。而這三個舉足輕重的位置,無論是城市發展還是政經生態,邢雲都留下了深深的烙印和至今難以抹去的深遠影響。

邢雲身材魁梧,頗有「官相」。包頭民間對邢雲評價並不全部是負面。數位包頭公務員和民營企業老闆對財新記者提及,邢雲工作能力強、做事有魄力,政績也突出。「邢雲是個想幹事也能幹事的人。他上任後,包頭的招商引資搞得很好,企業改制也很成功,包頭經濟發展很快,也給公務員普調了工資。大家普遍念他的好。」

受訪者也指出,邢雲在任時引進大型稀土鋁業企業,效益不錯,解決就業、增加稅收,但也帶來了污染嚴重的後果。包頭電視台一位高層說,當時他們曾接到周邊很多村莊農民反映污染嚴重,村民罹患癌症比之前增加不少,但忌憚於政府的權力,只能熟視無睹。

另一方面,邢雲為人強勢,喜歡獨攬大權。「無論是在包頭還是之前在鄂爾多斯,他當市長,書記沒有存在感;他當書記,市長沒有存在感。」一位內蒙古退休官員表示,邢雲在鄂爾多斯和包頭都任職多年,一步步升上來,提拔的人也不在少數,「他在鄂爾多斯時,很多不符合組織程序、不應該提拔的人都一個個上位,臨調到包頭時,又突擊提拔了一大批幹部;他在包頭前後工作了20年,舊部眾多,根深蒂固;到自治區政法委書記任上,更是組織人事大權一手在握。」

大權在握的邢雲,給很多人的印象是講義氣、念舊情。「成也蕭何,敗也蕭何」,一日落馬,如推倒多米諾骨牌,與其過從甚密的商人和靠其提拔照拂的舊部,嘩啦啦成片而倒,一場前所未有的暴風雪在內蒙古草原呼嘯而來。

邢雲出事並非突然。坊間有關他被查的傳聞早已有之。就像「狼來了」的故事,傳久了就沒人當真了。人們對邢雲的非議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是用人,二是上世紀90年代,他擔任包頭市石拐區區長和伊盟盟長、盟委書記及盟改市後任職鄂爾多斯市委書記期間,大力推進國企、煤礦改制,有部分存在價格過低問題,邢雲被懷疑在其中進行權錢交易,另外很多工人解雇後也沒有得到妥善安置。

2018年10月25日,中央掃黑除惡巡視組離開內蒙古。當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宣佈邢雲被調查的消息。時隔半年,2019年4月29日,中央紀委發佈了對邢雲的調查結論:經查,邢雲理想信念喪失,政治上蛻化變質,長期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職務晉升、工作調動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突擊提拔調整幹部,違規干預司法活動,嚴重破壞黨的選人用人制度及所任職地區的政治生態;經濟上貪婪成性,收受巨額禮金,與私營企業主沆瀣一氣,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為私營企業主謀取利益,肆無忌憚進行權錢交易;生活上腐化墮落,大搞權色、錢色交易。

顯然,中央紀委的審查結論中著重提到的也是這兩個問題:利用職務便利,在職務晉升、工作調動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與私營企業主沆瀣一氣,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為私營企業主謀取利益,肆無忌憚進行權錢交易。

而根據8月15日一審時大連市檢察院的指控,邢雲涉嫌貪腐始自1996年伊盟盟長任上,終於2016年卸任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其4.49億元巨額賄款也主要來自工程承攬和職務調整晉升兩大領域。

 

從鄂爾多斯追到包頭的「百億富翁董二」

 

從包頭向正南方驅車100多公里,就是一座在蒙語中被稱為「宮殿之城」的新興重工業城市——鄂爾多斯。它在最新公佈的2019年上半年中國GDP百強城市中名列第55位,高居內蒙古之首。

僅僅20多年前,這裡還是埋藏著全國六分之一煤炭礦藏和三分之一天然氣探明儲量的少數民族聚居區伊克昭盟。1993年10月,邢雲從包頭市石拐區區長調任伊盟副盟長,1995年1月後歷任盟長、盟委書記,2001年9月伊盟改為鄂爾多斯市,邢雲是首任市委書記。

正是在邢雲主政期間,伊盟和鄂爾多斯迎來大發展。維基百科上的一段記錄寫道:從1994年開始,鄂爾多斯的經濟規模強勁擴張,整個「九五」期間(1996-2000年)GDP以年均20%的速度飛增,增長速度連續七年居內蒙古之首,九年內經濟總量翻三番。到2004年,鄂爾多斯人均固定資產投資規模、人均GDP增長額、羊絨、煤炭產量均位於全國城市排名第一,以其驚人的發展速度和效益形成「鄂爾多斯現象」。

很多鄂爾多斯人認為,邢雲在鄂爾多斯最大的成績就是對國企進行大刀闊斧的改制,或引進民營資本進行股份制改造,或乾脆出售給民營企業,鄂爾多斯的民營經濟得以迅速發展壯大。

比如著名的鄂爾多斯集團內蒙古伊泰集團有限公司等,都是在邢雲任內由國企改制為民營企業。不過,國企民營化中,作為地方首長的邢雲集權力資源於一身,欲在這一輪發展中分得一杯羹的私營老闆們競相奔走門下,邢雲與私營老闆由陌生到認識再到熟識,直至權力尋租、利益輸送。

鄂爾多斯市泰寶投資有限公司(下稱泰寶公司)董事長董介榮就是其中一位。董介榮,人稱董二,50多歲,鄂爾多斯達拉特旗人,其發跡史不見紙墨。當地媒體登載的報導介紹,從上世紀90年代起,董介榮就幫助家鄉修路、打井,資助孩子們讀書、給村小學和貧困戶捐款。

在鄂爾多斯,董介榮這個名字少有人知,但「董二」及其泰寶公司大名鼎鼎。泰寶公司2004年3月成立,主營路橋和基礎設施建設。其母公司鄂爾多斯市榮聯路橋工程有限公司(後更名為內蒙古榮聯路橋工程有限公司,下稱榮聯路橋)是董介榮最早的企業。榮聯路橋1999年3月成立,註冊資金7.1億元,工商資料顯示董介榮出資4.8億元,持股67.61%;張誠文出資2.24億元,持股31.55%。董介榮還涉足房地產投資、礦產開發、新能源領域,並在鄂爾多斯和呼和浩特擁有兩家小額貸款公司。

泰寶公司的介紹材料稱,其先後投資100多億元,以BOT方式建設、經營G18榮烏高速公路大飯鋪至東勝段(鄂爾多斯境內)、S31高速公路城壕至大飯鋪段(鄂爾多斯境內)、國道109大飯鋪至東勝一級公路(鄂爾多斯境內)、壕圪卜至托克托二級公路(鄂爾多斯境內)、包頭至固陽二級公路等五條公路,總里程390公里,設置收費站18處。目前,它是鄂爾多斯乃至內蒙古以BOT方式投資公路建設的領跑者。

2001年9月,邢雲離開鄂爾多斯返回包頭任市委書記。與邢雲過從甚密的董介榮前兩個月即搶先來到包頭,在高新開發區註冊了榮聯路橋的全資子公司包頭市黃河路橋工程有限公司(下稱黃河路橋)。很快,黃河路橋即承攬了大量基礎設施工程。有接近董介榮的人介紹,前文提及的「包頭到固陽二級公路」和包頭機場高速「就是董二建的」。

儘管財新記者沒能在網上找到有關包頭機場高速工程招投標的公開資訊,但這一說法還是在2003年7月《建築》雜誌第三期電子版一篇名為「鷹擊長空——中鐵十七局四公司內蒙古市場滾動發展紀實」的文章中露出端倪。文章稱,2002年10月,中鐵十七局四公司(下稱中鐵四公司)中標包頭至固陽二級公路改造工程第一合同段,投資1298萬元。2003年7月,該工程「業主以議標形式獎勵包頭機場路5座中橋,投資2000萬元」。

內蒙古當地多名消息來源稱,邢雲被審查後,董介榮隨即失聯,相信是被帶走協助調查。

這並非董介榮第一次失去自由。微信公眾號「通遼檢察」2016年5月21日發佈的消息稱,通遼市開魯縣檢察院依法對泰寶公司及其董事長董介榮涉嫌單位行賄罪立案偵查。經查,為感謝鄂爾多斯交通局原局長、自治區交通廳副巡視員袁志剛在榮烏高速公路工程中協調徵地拆遷、報批手續給予的幫助,董介榮於2009年春節送給袁志剛20萬元,2010年、2011年董介榮分三次送給袁志剛55萬元,其行為涉嫌單位行賄罪。

2016年8月,興安盟中級法院一審認定袁志剛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判決書披露,2004年至2014年間,董介榮為了在公路工程上得到袁志剛的幫助,在其子出國、結婚和節假日等時機,共計送給袁志剛人民幣87萬元。

在鄂爾多斯、包頭之外,董介榮似乎籍籍無名,實則早在十幾年前,董介榮就曾崢嶸初露。2007年1月,轟動一時的調查報導《誰的魯能》披露彼時總資產高達738.05億元的能源巨無霸山東魯能集團公司(下稱魯能集團)悄然私有化的內幕。兩家私人企業北京國源聯合有限公司(下稱國源聯合)和首大能源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首大能源)合計斥資32.76億元,獲得魯能集團91.61%的股份。當時財經記者曾遍查工商資料,難以獲知國源聯合的廬山真面目。

輿論洶洶之下,魯能集團旗下上市公司魯能泰山000720.SZ )、廣宇發展000537.SZ )、金馬集團000602.SZ ,已下市)不得不對外公告,承認實際控制人魯能集團已於2006年5月完成股權變更,中國水電工會山東電力委員會將其持有的魯能集團31.52%的股份轉讓給首大能源,山東魯能物業公司等46家股東將其持有的魯能集團60.09%股份轉讓給國源聯合;6月份兩家新入股公司再對魯能集團增資37億元,國源聯合成為絕對控股股東。公告中複雜的股權示意圖顯示,國源聯合以57.29%的股比絕對控股魯能集團,北京榮達聚亨投資有限公司(下稱榮達聚亨)通過新時代信託持有國源聯合95%的股權,而趙興銀、包頭市黃河路橋工程有限公司、鄧紅、杜偉則分別持有榮達聚亨52%、30%、10%和8%的股權,自然人趙興銀從而間接持有魯能集團28.30%股權,成為魯能集團和三家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公告未對趙興銀作隻字片語介紹,之後人們發現他的身份是黃河路橋的總經理,黃河路橋的法定代表人正是董介榮。根據上述股權結構,黃河路橋本身作為榮達聚亨的第二大股東,也間接持有魯能集團16.33%的股份,而董介榮作為黃河路橋實際控制人,間接持有魯能集團的股份也達到11.04%。

但實際上,根據財新記者2014年實地探訪,生於1955年的趙興銀既不是北京的投資公司大老闆,也沒有在包頭的路橋公司當總經理,而是一名山東省泰安市肥城縣邊院鎮柳林村柳林小學的英語老師。這位為了熬到退休而同身體欠佳的妻子借住在學校簡陋平房裡的鄉村教師,被捲入這場驚天「蛇吞象」商業醜聞,只是因為他的二弟媳婦有一個弟弟叫肖建華,這個從北京大學畢業後在資本市場聲名顯赫的「明天系」締造者,借用了趙興銀的身份試圖瞞天過海。2008年2月4日,三家「魯能系」上市公司集體停牌。根據國家有關部門的批復,山東電力集團公司、中國水電工會山東電力委員會,山東魯能物業公司購回了原由國源聯合、首大能源買走的魯能集團股權。

儘管一篇調查報導阻攔了「蛇吞象」故事,但蛇與大象的關係遠未被查清。2017年春節前夜,一度在中國金融業呼風喚雨的肖建華被曝接受調查,至今已近三年,尚未有開庭審理消息。而董介榮到底在其中扮演什麼角色,他與肖建華之間是否有更隱秘的勾連,目前尚不得而知。

2019年8月,在消失近一年後,董介榮名下公司密集發生工商變更,他轉讓了泰寶公司、榮聯路橋等所有企業的股權,並退出任職,取而代之的是一名叫董金栓的榮聯路橋註冊二級建造師。消息人士稱兩人為親屬關係。

2019年10月,久未露面的邢雲滿頭華髮站在審判席上。隨同他消失的董介榮至今沒有任何公開消息,不知他能否有上次袁志剛案的那般幸運。

 

禍起包鋼窩案

 

財新記者獲悉,邢雲還與「包鋼窩案」及包頭華美稀土董事長馬永茂案有千絲萬縷的聯繫。一些人士指出,邢雲很可能是被包鋼連續兩任董事長落馬牽扯出來的。

包頭鋼鐵(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包鋼)1954年成立,是國家「一五」重點項目,控制鐵礦資源11.4億噸、有色金屬量111萬噸、煤炭資源19.29億噸,擁有包鋼股份600010.SH )、北方稀土600111.SH )兩家上市公司,資產總額1800億元以上,在冊職工4.8萬人,不僅是國內重要的鋼鐵生產基地,也是世界最大的稀土工業基地。

多名消息來源表示,邢雲在包頭時對包鋼領導層人事變動多有干預,與包鋼窩案的一些問題更是有直接關係。

多名消息來源表示,邢雲在包頭時對包鋼領導層人事變動多有干預,與包鋼窩案的一些問題更是有直接關係。

 

邢雲與包鋼頗有淵源。上世紀80年代邢雲任包頭市農牧工商管理處處長、石拐區副區長期間,曾在包頭鋼鐵學院(現內蒙古科技大學)鋼鐵冶金專業函授班學習,三年畢業後擢升為石拐區區長。這段學習經歷在注重學歷的上世紀80年代令邢雲仕途如虎添翼,更讓他與包鋼建立了長久而密切的關係。包頭鋼鐵學院前身是建於1956年2月的包頭鋼鐵工業學校,包鋼直接參與該校的建立與後續發展,而包頭鋼鐵學院也是包鋼人才的搖籃和基地,該校畢業生不少成為包鋼的中堅力量,有些更成長為包鋼領導。

熟悉邢雲的人士介紹,邢雲為人念舊、講義氣,舊朋故友的要求「邢雲基本上能滿足就滿足」。和中國絕大多數高校一樣,邢雲這樣仕途通達的校友也被母校視為驕傲,學校活動邢雲時有參與,也會對校友予以關照。同為傑出校友的包鋼兩任董事長崔臣周秉利,與邢雲關係更是非同一般。

邢雲被查前三個月,2018年7月17日,和他同歲的崔臣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自治區紀委監察委調查。崔臣1975年從包頭鋼鐵學院軋鋼專業畢業,曾任包鋼總經理助理、包鋼稀土公司總經理、包鋼副總經理,2007年5月升任包鋼董事長、黨委書記。2010年,崔臣赴呼和浩特任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正廳級),兩年後退休。

崔臣被查三個月後,2018年10月,自治區紀委監察委通報:崔臣權力觀異化,把國有企業經營活動作為攫取私利的工具,搞在位施恩、退休回報的「期權腐敗」,退休後索取、收受賄賂。2019年9月16日,呼和浩特市中級法院一審裁定,崔臣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有期徒刑18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崔臣在擔任包鋼副董事長、董事長、自治區經信委副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或者索要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2322萬餘元、美元1萬元;崔臣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其家庭財產和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且有5727萬餘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差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包鋼高管出事並非孤例。包鋼內部公認,崔臣落馬就是被他的老部下和繼任者周秉利牽連。早在崔臣被查一年多前,2017年3月17日,《內蒙古日報》發佈消息稱,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報請許可採取強制措施報告書》,依照《代表法》有關規定,決定許可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對自治區人大代表周秉利採取強制措施。

現年56歲的周秉利,1984年8月從包頭鋼鐵學院冶金機械專業畢業,在包鋼從基層科員、車間副主任、煉鐵廠副廠長、機動處副處長、處長,設備動力部部長到總經理助理一步步上升,直到2010年4月從崔臣手中接任包鋼董事長、黨委書記。六年後,他調任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正廳級),再不到一年即告落馬。根據2019年8月內蒙古紀委監察委的通報,周秉利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違規處理公務,給國有企業造成重大損失;周秉利犯受賄罪和國有公司、企業人員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50萬元。

周秉利案從起訴到一審開庭、宣判,官方一直沒有披露任何消息,直到2019年河北省張家口市「兩會」期間,該市中級法院院長王靖的法院工作報告中才透露,2018年,經最高法院指定,張家口中院審理了周秉利職務犯罪案。至於周秉利的具體案情,如受賄事項及金額、在處理何種公務時給包鋼造成何種損失,官方消息語焉不詳。

財新記者獲悉,邢雲不但插手包鋼的人事安排,還曾染指包鋼收購事務。而在崔臣、周秉利任職期間,最著名的收購就是「包鋼收購華美稀土」案。

包頭華美稀土高科技有限公司(下稱華美稀土)於1993年成立,註冊資本1.3億餘元,法定代表人馬永茂曾是包頭乃至內蒙古商界的風雲人物。

馬永茂生於1967年,有與其打過交道的人士介紹,馬永茂中等個頭,戴眼鏡,看上去文質彬彬的。馬永茂小時候也是窮苦孩子,初中就讀於固陽縣一中,「他初二就輟學了,輟學後就開始闖世界,一開始小打小鬧倒騰,他完全是靠賣稀土發家的。」

早年間,稀土並沒有被列為重要戰略物資,那時「稀土也是白菜價」,但採礦權很難拿到。馬永茂很早就拿到了開礦權,後來稀土價格上漲,乘勢而起發了財。一位馬永茂的髮小回憶,2005年股市紅火的時候,有熟人請教馬永茂炒什麼股票好,「他說炒稀土啊,買包鋼」。

當時在包頭,除了包鋼,華美公司是最大的稀土企業。作為成功企業家的馬永茂,很注意提升自己的形象。前述人士介紹,2000年後,馬永茂就開始在北京生活,孩子也在北京讀書,並從北京聘請了職業經理人。馬永茂自己也上各種總裁班提升自己、擴大交際圈,還從清華拿了個EMBA。固陽一中每次校慶,馬永茂都會慷慨解囊。

儘管中國是世界上稀土儲量最大的國家,但經過30多年的低效率濫採,儲量已經從世界總儲量的71.1%迅速下降到23%。2006年,中國開始實施稀土開採總量控制管理,並對行業推行准入政策,中小民企面臨排擠。2007年,華美稀土作價13億元出售給包鋼。

華美稀土曾對外宣稱公司總資產2.4億元,佔地面積21.1萬平方公尺,共有員工700多人,已建成年產碳酸稀土8萬噸、各類稀土氧化物和化合物7500噸、以金屬釹為主的單一稀土金屬300噸、納米晶稀土合金磁粉100噸的生產能力。但有曾在馬永茂公司工作過的人稱,「其實就是一家幾十個人的企業,做的是稀土粗加工。賣那麼高的價格,大家覺得他給包鋼的領導有利益輸送。」

內蒙古政法界消息人士向財新記者透露,馬永茂2016年被查,目前已經因行賄罪被法律制裁,其罪行即包括在出售華美稀土過程中向包鋼集團領導行賄。

 

反腐衝擊第一波

 

中央紀委監察委通報中稱,邢雲長期利用職務便利,在職務晉升、工作調動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突擊提拔調整幹部,違規干預司法活動,嚴重破壞黨的選人用人制度及所任職地區的政治生態。2019年,財新記者三赴內蒙古採訪,鄂爾多斯、包頭、呼市三地諸多受訪者均對此問題有所提及。邢雲被查距今已有一年多,包頭、呼和浩特兩地官場十幾名高官或被查、或自首、或自殺,尤其是公檢法系統風聲鶴唳,一片肅殺景象。

當地政法界消息靈通人士表示,邢雲敢作敢為、有政績,也提拔了很多幹部,尤其是他擔任自治區政法委書記期間,公檢法系統調整了很多幹部,很多人升遷都要走他的路子。「這些年,他的下屬、關係,縱橫交錯。」一位退休領導對財新記者慨嘆,邢雲提拔幹部之大膽,讓他們這些久在官場的人都很吃驚,「一些很普通的、怎麼都想不到能獲得提拔的人被提拔了,一些按照組織程序應該逐級提拔的被直接提拔。」

另有包頭受訪者稱,邢雲離開鄂爾多斯前夕,一口氣調整了160多名幹部。邢雲甚至將與其關係密切的幹部帶到包頭,在周秉利和崔臣之後、邢雲之前落馬的包頭市國資委原主任張莽,就是其中一位。

55歲的張莽上世紀80年代畢業於內蒙古工學院。1997年2月,張莽從烏蘭察布盟調任伊盟交通局副局長,時任盟委書記正是他的校友師兄邢雲。2001年12月,邢雲回到包頭任自治區黨委常委、包頭市委書記。兩個月後,張莽隨之而來,歷任包頭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兼人才辦主任、包頭市交通局局長、包頭市委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2015年4月任包頭市國資委黨委副書記、主任。

2018年7月28日,張莽因涉嫌嚴重違法和職務犯罪,被內蒙古烏海市監察委留置。就在邢雲被宣佈落馬同一日,張莽因涉嫌受賄罪、行賄罪被逮捕。2019年7月,烏海市海南區法院以受賄罪、行賄罪判處張莽有期徒刑四年半。

張莽的墮落始自包頭。判決書顯示,2006年至2012年,張莽任包頭市交通運輸局黨委書記、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257萬餘元。

張莽同時還是2017年8月落馬的中央紀委駐財政部紀檢組原組長、財政部黨組成員莫建成的行賄人。莫建成2006年11月接任邢雲的自治區黨委常委、包頭市委書記職務,其判決書顯示,張莽先後兩次送給莫建成現金共計80萬元。2019年1月,莫建成因受賄4259萬餘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

周秉利、崔臣和張莽三人相繼落馬後,內蒙古坊間還多認為這是包頭國資領域的一次小型地震。2018年9月29日,曾任包頭市公安局副局長的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長杜寶君被查,彼時也僅被看做一個孤立事件。

現年56歲的杜寶君早年曾在內蒙古邊防總隊、武警部隊服役,1990年轉業進入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此後一直在內蒙古公安系統工作。2007年10月,杜寶君在自治區公安廳邪教犯罪防範偵查總隊副總隊長任上掛職包頭市公安局局長助理,2009年1月任包頭市公安局副局長。2011年12月,杜寶君調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長。

然而,杜寶君落馬未及一月,風雨突變:2018年10月25日,邢雲事發。次日,包頭市副市長路智被拿下;10月31日,自治區公安廳原正廳級副廳長孟建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人們終於意識到,一場強勁風暴正在襲來。

路智小邢雲10歲。1986年7月,24歲的路智從武漢測繪科技大學航測與遙感系畢業,分配到內蒙古測繪局航測隊。三年後,路智調入包頭市規劃土地管理局,歷任副處長、處長、副局長、局長。2007年底,路智離開工作八年的市規土局,調任九原區區長,一年後繼任區委書記。2014年,路智晉升為包頭市副市長。

路智被查四個多月後,2019年3月,自治區紀委監察委發佈消息:路智為黑惡勢力成員充當「保護傘」,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利用職權或職務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家庭財產和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不能說明來源,涉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

而孟建偉是自治區公安系統的重磅風雲人物,曾榮立一等功三次、二等功多次。64歲的孟建偉行伍出身,1977年7月進入公安系統,曾任烏海市公安局局長、烏蘭察布盟公安局局長,2003年6月調任包頭市公安局局長,很快成為邢雲手下大將,2007年12月進入包頭市委常委班子擔任政法委書記,並繼續兼任公安局長至2010年9月,執掌包頭警界長達七年多。2010年9月,邢雲從自治區政法委書記位置退下之前,孟建偉被提拔為正廳級的自治區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2015年1月,年滿60歲的孟建偉退居二線,僅任自治區政協委員,2017年12月退休。

孟建偉落馬後僅隔一天,更驚悚的消息傳出:2018年11月1日深夜,他在包頭公安系統的老部下、已經升任自治區公安廳副廳長、呼和浩特市副市長、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長的李志斌自縊身亡。翌日,內蒙古新聞網發佈消息,經公安機關勘查調查勘驗,初步排除他殺可能,現場遺書稱其一直被抑鬱症困擾,每天都靠高效安眠藥才能入睡。

事實上,邢雲被調查後,很快交代出了李志斌。紀委找李志斌談了三次話,第三次談話次日,李志斌用一根繩子在公安局休息室了斷。

出生於1967年的李志斌,在公安戰線上是孟建偉的後輩,但與邢雲關係更近。1987年9月-1993年10月,邢雲曾任包頭市石拐區副區長、區長,而彼時李志斌剛參加工作,在石拐區公安分局是一個年輕的派出所民警和刑警隊技術員。多名消息人士稱,彼時李志斌的姐姐是石拐區某小學教師,相貌出眾,與邢雲關係親密。此後很長一段時期,兩人都一直保持著這種關係。

在邢雲的關照下,李志斌被一路提拔,先後任石拐公安分局局長、東河分局政委,2009年1月與前文所述的杜寶君同批升任包頭市公安局副局長,成為孟建偉的副手,2011年2月提升為正處級副局長。2012年邢雲從自治區政法委書記退至人大後,李志斌依然能獲得提拔,2015年1月離開工作生活幾十年的包頭,調任赤峰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期間發生自治區原副主席、公安廳原廳長趙黎平當街槍殺情婦的惡性案件,李志斌因抓獲趙黎平有功,當年12月轉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兩個月後任自治區公安廳副廳長、呼和浩特市副市長、呼和浩特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全面執掌呼和浩特警權,曾和他同時晉升包頭市公安局副局長的杜寶君是他的副手。

李志斌自殺後,他在包頭任公安局長時的副手黃強及昆都侖區治安分局局長夏景魁相繼被抓。此外,昆都侖區公安分局原副局長朱潤生、石拐區原副區長兼公安分局局長翟曉揚、青山區治安分局原局長劉海清、九原區公安分局原局長胡偉、包頭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支隊長郝振光、包頭市中級法院原副院長梅學軍、固陽縣公安局政委高祥雲等官員或接受調查,或聞風自首。

 

衝擊波第二輪

 

轉過年開春,大草原迎來新綠。就在人們以為風暴漸已平息之時,新一輪衝擊波在更大範圍呼嘯而來。

2019年3月22日,內蒙古紀委監察委發佈消息,呼和浩特市中級法院院長董秉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56歲的董秉惠是內蒙古通遼人,也是包頭政法幹部出身。早年間,董秉惠在包頭師範專科學校工作,2000年進入政法系統任包頭市委政法委副書記,與邢雲、孟建偉、李志斌、杜寶君等都有工作交集。尤其是孟建偉2007年12月-2010年9月任包頭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是董秉惠的直接上司。

2012年2月,董秉惠調往東北任呼倫貝爾市中級法院院長,不過僅一年多後即返回呼包鄂三角區,轉崗呼和浩特中院院長,在此任上一直工作了六年。一位內蒙政法界人士說:「董秉惠在系統裡口碑還是不錯的,給大家建住宅,法院的文化生活也搞得很豐富,各方面反應都不錯,之前一點風聲都沒聽說,沒想到是個腐敗分子,挺可惜的。」

2019年4月初,財新記者在內蒙古採訪期間,當地消息人士說董秉惠「一直沒有拿下」,自治區監察委將呼市中院的賬簿全部拿走了。

2019年9月,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察委公佈對董秉惠的審查結論:在幹部選拔任用過程中收受他人財物;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多次送給領導幹部及其配偶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私慾膨脹,非法佔有公共財物;以案謀私,拿司法權做交易,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11月5日,鄂爾多斯市檢察院發佈消息,董秉惠涉嫌受賄罪、貪污罪被提起公訴,檢察機關指控董秉惠利用擔任呼和浩特中院院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利用呼倫貝爾中院院長的職務便利非法侵吞公共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在自治區首府公安局局長自殺、法院院長落馬後,2019年8月1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批准寶音德力格爾辭去呼和浩特市檢察院檢察長職務。寶音德力格爾同樣是包頭成長起來的幹部,在東河區、達茂旗任職多年,2010年9月-2012年12月曾任包頭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與李志斌、杜寶君共事。不過,這位傳說中出自「上海3000孤兒」的副局級幹部要幸運得多,8月中旬,自治區檢察院官網顯示,寶音德力格爾擔任該院副巡視員。

5月27日,在包頭官場浸淫20多年的包頭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蘇譽,在退休一年半後被查。蘇譽2004年由包頭市委組織部副部長擢升為組織部長,進入邢雲為首的常委班子,之後又歷任市委副書記、市委副書記兼政法委書記,與2006年12月接替邢雲的另一隻「老虎」莫建成也共事三年半。

不足一月,自治區公安廳再落一員大將。6月25日,自治區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正廳級)趙雲輝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花甲之年的趙雲輝(1959年11月生)同樣有在包頭公安系統長期任職的履歷。他1980年自內蒙古政法幹部學校畢業分到包頭市公安局,從辦公室科員、刑警隊技術員做起,歷經法制處、戶政處、東河分局,2005年12月升任包頭市公安局副局長,擔任孟建偉的副手長達四年多時間。2010年9月,孟建偉升任自治區公安廳正廳級副廳長,趙雲輝也同期調任興安盟公安局局長。

2013年1月,趙雲輝轉任呼和浩特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同年兼任自治區公安廳正廳級副廳長,與孟建偉、杜寶君及之後的李志斌再度共事,他在呼和浩特的副市長和公安局局長職務也在2016年初由李志斌續任。2019年11月20日,最高檢官網發佈消息,趙雲輝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由內蒙古自治區監察委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通遼市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對趙雲輝作出逮捕決定。

從2018年9月29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長杜寶君被查,到2019年6月25日自治區公安廳副廳長趙雲輝落馬,短短九個月時間,十數名包頭、呼和浩特和自治區的權力人物在風暴中倒下。 這其中,除了邢雲這位在自治區黨委常委、包頭市委書記、自治區政法委書記位置上呼風喚雨的大人物,孟建偉、趙雲輝和李志斌三人擔任過自治區公安廳副廳長,其中前兩任是正廳級副廳長;孟建偉、蘇譽擔任過包頭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董秉惠擔任過市政法委副書記;孟建偉擔任過包頭市公安局局長,趙雲輝、杜寶君、李志斌、黃強擔任過副局長;趙雲輝和李志斌擔任過呼和浩特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杜寶君擔任過副局長。在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邢雲的審查結論中,嚴重破壞黨的選人用人制度及所任職地區的政治生態切中肯綮。

消息人士稱,還有多名去監察委自首的自治區公檢法系統退休廳處級官員尚未處理。更少有人想到,在以邢雲為首的內蒙古政法窩案漸至收網之際,6月1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的一則消息再次震動呼包鄂三角區:邢雲的土默特旗同鄉、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呼和浩特市委書記雲光中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在雲光中的身前身後,則又是一長串在他擔任鄂爾多斯市長、市委書記期間聚攏而來、近三年內陸續落馬的貪官污吏名單:鄂爾多斯市委原常委、常務副市長李世鎔,鄂爾多斯市委原常委、常務副市長、自治區水利廳原廳長付萬惠,鄂爾多斯市委原常委、副市長、自治區發改委原副主任趙文亮,鄂爾多斯市政協原主席王鳳山,鄂爾多斯市委原常委、赤峰市委原副書記王東偉,鄂爾多斯市委原常委、宣傳部長蘇建榮⋯⋯

 

黑社會「傘上之傘」

 

德國哲學家尼采說過,當你凝視深淵的時候,深淵也正凝視著你。如果不是2018年官方發動的「打黑除惡」運動,通常老百姓很難想象,公安局長會與黑社會沆瀣一氣、狼狽為奸。邢雲等身居公檢法要職、掌握暴力機器,最大的惡果不僅是擾亂其所任職地區的政治生態,地方公安系統的腐敗更直接導致社會生態失範。最典型的,就是先後擔任過烏海、烏蘭察布和包頭三地公安局長的孟建偉。這位掌控包頭警界超過七年的公安局長被稱為包頭黑惡勢力的「傘上之傘」。

先後擔任過烏海、烏蘭察布和包頭三地公安局長的孟建偉,掌控包頭警界超過七年,被稱為包頭黑惡勢力的「傘上之傘」。

 

2019年6月,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察委網站發文,稱孟建偉無視黨紀國法、執法犯法,違規干預辦案,親自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早在2008年10月,孟建偉在任包頭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期間,與黑惡勢力組織頭目——包頭市某酒店老闆郭某某交往甚密,放任郭某某在包頭市從事「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2009年,該酒店與包頭市另一家酒店發生糾紛,雙方在互聯網上炒作對方存在「黃賭毒」問題,在包頭市公安局介入調查期間,孟建偉指使公安局有關人員對郭某某經營的酒店從輕查處,致使該酒店繼續違法經營,放任、助長郭某某黑惡勢力組織發展壯大。

文中的「郭某某」即為郭全生,生於上世紀60年代初,包頭著名商業地標萬號國際酒店(下稱萬號酒店)的老闆,江湖人稱「郭禿子」。

郭全生同樣是大名少為人知、綽號聲名遠揚的人物。官方的媒體上,郭全生是事業有成的民營企業家,是電視台裡那個熱心公益、經常被領導接見的慈善家,但在坊間說法中,「郭禿子」是「包頭最大的黑社會」,他的萬號酒店「黃賭毒」無所不為,卻又能黑白通吃。

熟悉郭全生的人士向財新記者介紹,郭全生中等個頭、其貌不揚,但腦子活、點子多,「精得要命」。縱觀郭全生的前半生,是一個街頭混混搖身一變為著名企業家的故事。

郭全生曾有前科。1983年第一次「嚴打」時,郭全生跟幾個混混因流氓罪被判刑。郭全生的父親原是內蒙古包裝廠的職工,他家一直住在包裝廠家屬院。郭全生出獄後,糾集了一些混混,很快就聲名在外,包裝廠領導害怕他繼續惹是生非,把他安排到包裝廠上班。後來,包裝廠發生了一系列變故,先是承包給私人,後又改制,幾番騰挪,郭全生居然成了包裝廠的所有人,包裝廠也更名為內蒙古隆升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下稱隆升公司)。工商信息顯示,隆升公司註冊資本1億元,郭全生佔股80%。

隆升公司投資了三家公司:包頭市宏發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宏發地產),控股90.91%;包頭市隆興小額貸款有限公司,控股70%;內蒙古蒙西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佔股份1.51%。隆升公司在包頭、錫林郭勒盟等地還有數家分公司。

知情人士稱,起初隆升公司主要靠承攬建築安裝工程,後來有私營老闆改造擴建原包頭賓館,隆升公司參與承建,但臨近完工時,私營老闆資金鏈斷裂,無力支付建設費,郭全生乘機接盤,改為日後包頭著名地標建築萬號酒店。「包頭民間幾乎人人知道萬號酒店裡有黃賭毒,但包頭警方根本不敢管。聽說有稅務局的人去查稅,『郭禿子』叫人把收稅的打了一頓,扔出來說看你還敢不敢查。」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當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開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電視電話會議,「掃黑除惡」拉開帷幕。當年5月,郭全生被帶走。當年9月9日,內蒙古巴彥淖爾市警方發佈通告,向社會各界公開收集郭全生及團伙成員違法犯罪線索。通報稱,郭全生及其同伙因涉嫌組織賣淫罪、虛假出資罪、妨害公務罪,已被巴彥淖爾市檢察院批准逮捕。18天後,巴彥淖爾市警方再發通告,號召群眾檢舉揭發張寶權、姚靜義顧青等人涉黑犯罪線索。張、姚、顧等人均系郭全生手下。10月份,已經徹底退休的孟建偉被帶走。

據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消息,2019年7月26日,巴彥淖爾檢察機關對以郭全生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即「5.08」重大涉黑案件提起公訴,其中臨河區檢察院對郭全生等22人及2個被告單位向臨河區法院提起公訴,磴口縣檢察院對朱會文等25人向磴口縣法院提起公訴。起訴書指控:郭全生、張寶權等38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大肆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攫取巨額經濟利益,為非作惡,稱霸一方,嚴重破壞包頭市政治、經濟、社會秩序。該組織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組織賣淫罪、開設賭場等十項犯罪。

前述內蒙古紀委監察委文章還透露,在孟建偉這把「大傘」庇護下,包頭市公安系統滋生了為虎作倀的多把「警傘」。比如時任包頭市公安局副局長杜寶君分管治安工作,明知郭全生、張寶權等人及其經營的企業有賭博、妨害公務等違法犯罪行為,仍然干預執法辦案,向有關人員打招呼說情,對該黑社會性質組織人員違法行為予以包庇、縱容;時任包頭市公安局副局長、昆都侖區公安分局局長黃強,收受組織多人打麻將和賭博「抽頭漁利」的無業人員王某50萬元後,放縱犯罪;時任包頭市公安局昆都侖區治安分局局長夏景魁,長期與社會涉黑犯罪人員交往,甚至直接指揮參與放高利貸、涉毒等違法犯罪活動;時任包頭市公安局青山區治安分局黨委書記、局長劉海清,包庇放縱明知有罪的故意傷害嫌疑人,向檢察院提請批捕時不提供受害人法醫鑒定,導致檢察機關作出不批捕決定後撤案。

權威材料顯示,當地部分公安幹警、黑惡勢力結成利益同盟的小圈子,而圈子中心就是孟建偉,他收取這些腐化墮落公安幹警的賄賂,進一步形成人身依附關係,對他們包庇袒護、違規提拔,成了黑惡勢力的「傘上之傘」。

財新記者獲悉,孟建偉在包頭任職期間,該市公安系統有20多名幹部給他送過錢,相關款項折合人民幣超過400萬元。比如2003年,某派出所所長聽說孟建偉買了新房,便主動提出幫忙,找人裝修房屋並代為支付了17.2萬元裝修款。2004年3月,孟建偉以「恩」作報,將該所長提拔為市公安局某分局副局長。2006年底,下屬夏景魁得知孟建偉準備賣掉舊房子,就主動找孟建偉花90萬元以高價買下了這套房產。2007年7月,孟建偉將夏景魁調整到昆都侖區治安分局任副局長並主持工作。夏景魁又不失時機地送來20萬元,同年底,孟建偉再將夏景魁提拔為該分局局長。

郭全生、張寶權等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的保護傘還不僅是這些警界官員。根據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察委公佈的審查結論,2014年10月-2019年1月擔任包頭市政府副市長的路智、退休後到萬號國際酒店擔任總經理的包頭市文化局原局長洪濤,也與郭全生、張寶權等沆瀣一氣,利用手中的權力和人脈資源大搞權錢交易,為郭全生為首的黑社會集團組織「撐傘」助威。2011年至2012年,路智任包頭市九原區委書記期間,在明知張寶權是郭全生黑惡勢力組織骨幹成員的情況下,利用職務之便親自上陣向有關人員打招呼,為張寶權承攬了九原區龐大汽貿等多項工程,使其從中獲取巨額利潤,為黑惡勢力提供經濟支撐,助長了黑惡勢力的蔓延。2012年2月,路智以他人的名義,在張寶權經營的包頭市某現代生態農業有限公司入股100萬元,持股49%。路智還縱容妻女與張寶權等人共同到歐洲、美國、澳洲等地區國家旅遊觀光,費用全部由張寶權承擔。

2019年9月19日,最高檢官網發佈消息,孟建偉案經指定管轄,由呼倫貝爾市檢察院向呼倫貝爾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檢方指控孟建偉利用擔任包頭市公安局長、包頭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副廳長等職務的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託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請託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請託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特別巨大,不能說明合法來源;違反槍枝管理規定,非法持有槍枝、彈藥,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槍枝、彈藥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私德與公蠹

 

孟建偉不僅執法犯法、違規干預辦案、親自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庇護其老部下滋生出多把黑惡勢力「保護傘」,而且默許家人利用自己職權影響力貪贓枉法,在管轄範圍內從事違法經營活動,與社會涉黑涉惡人員交往,插手干預有關案件,成為了「家族式」腐敗的「傘」。

財新記者獲悉,在孟建偉任包頭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期間,其妻子借他人名義開了一家奇石店,貨源名義上是其妻子托人從雲南引進,但大部分雞血石、玉石等精品都是他人贈送,奇石店變成「洗白」違紀違法所得、並進一步斂財的一舉兩得的通道。比如郭全生為得到孟建偉的關照,曾花60萬元從該奇石店購買兩塊樹化石。包頭市涉及治安管理的酒店、企業人士也經常光顧奇石店,消費少則幾萬元,多則幾十萬元,而且從不講價。

孟建偉的兩個兒子也不遑多讓。上述內蒙古紀委網站文章披露:2011年6月,一名涉嫌開設賭場罪的犯罪嫌疑人通過孟建偉的大兒子辦理取保候審後,逃脫了後續的偵查和審判;孟建偉的二兒子生活奢靡,道德敗壞,與社會閒散人員稱兄道弟,幫人辦事後心安理得地受賄,並非法持有槍枝、彈藥。

孟建偉家族腐敗並非各幹各的,而是各司其職、相互配合,孟建偉不僅是借用影響力的出名,更有鼎力相助的直接出力。其長子曾參與包頭市青山區某汽車城項目,孟建偉親自協調包頭市主要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加快推進該項目審批建設;包頭市公安局某分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送給孟建偉的二兒子1萬美元,請求在升遷上予以幫助,孟建偉遂將其提拔為大隊長。還有一名礦業老闆孫某因礦產地權屬糾紛,找孟建偉的二兒子幫忙,二兒子搬出母親給對方礦主打電話「協商」,對方一聽說是孟建偉的妻子,馬上表示退出爭議地,事後孫某送來100萬元。

事實上,孟建偉的妻子劉麗萍、二兒子孟根達來均為紀檢政法系統的公職人員。2018年11月2日,孟建偉被查兩天後,身為包頭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原主任科員的劉麗萍和包頭市紀委監察委副縣級檢察員的孟根達來,均因涉嫌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19年9月12日,呼倫貝爾市檢察院發佈消息,孟根達來涉嫌利用影響力受賄罪、非法持有槍枝、彈藥罪,檢察機關審查查明:孟根達來利用其父親孟建偉的權力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請託人孫某、曹某、王某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請託人200餘萬元人民幣。

相比之下,邢雲的直系親屬沒有隨著他的墮落墜入深淵——他的妻子早年在石拐區中學當音樂教師,據稱言談不俗,不是淺薄之人。但也有數名邢雲的特定關係人成為權力利益場的犧牲品。在邢雲的紀委審查結論中,即包括對其生活上腐化墮落,大搞權色、錢色交易的指控。

據財新記者瞭解,至少有兩名與邢雲關係密切的女性受到牽連,一名是李志斌的姐姐,她和邢雲同日被帶走,另一名則是包頭市政協原副主席時素珍。

時素珍現年57歲,上世紀80年代初在包頭礦務局勞動服務公司工作,後調入石拐區水泥廠財務科,大約在這一階段與在石拐區政府任職的邢雲相識。2001年,在中國銀行包頭分行辦公室任科員的時素珍走上仕途,歷任包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助理調研員、副局長、市稀土高新區管委會副主任,2006年3月當選包頭市政協副主席並一直獲得連任。

2019年5月,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察委通報了對時素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立案調查結論:轉移隱匿涉案財物,對抗組織調查;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搞權色、錢色交易。

無獨有偶,「轉移隱匿涉案財物」也成為邢雲的胞妹、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會原副巡視員邢燕菊落馬的原因之一。邢燕菊比邢雲小兩歲,曾任呼和浩特市房產局局長、賽罕區區長、區委書記、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19年10月29日,高檢網發佈消息稱,邢燕菊涉嫌受賄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一案,經交辦由呼倫貝爾市檢察院向呼倫貝爾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檢察機關指控邢燕菊先後利用擔任呼和浩特市房產局副局長、局長、呼和浩特市賽罕區區長、區委書記、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託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請託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邢燕菊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而予以轉移,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消息人士告訴財新記者,邢雲被查後,邢燕菊匆忙轉移財產,途中即被辦案人員拿獲。

財新實習記者史婉霜對此文亦有貢獻

注:本文刊發於《財新週刊》2019年第45期,原題為:封面報導|內蒙古政法窩案風暴